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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现将《2018年度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度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5月11日
附件:
2018年度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为深入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战略,有效开展2018年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年初启动了2018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拟定工作。经过向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征集培训需求、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以下简称“上国会”)商讨等,形成了《2018年度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征求意见稿)》。同时,为树立服务意识,对继续教育管理模式进行了完善。
一、总体思路
认真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围绕《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关于人才职业化建设的目标,围绕行业“质量提升年”主题,调整培训主体定位,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机制、内容和手段,深化对人才职业化成长规律的认识,提升行业人才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胜任能力和行业服务国家建设的能力。围绕“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加强行业人才的培养、选拔和继续教育,建立科学的教育体系,建立注册会计师所必须的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
二、主要任务
协会2018年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组织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构建富有时代特征、职业特点,敏感回应实践需求,务实管用的分级分类分能力模块培训课程体系,加强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价值观与职业态度、实务案例课程开发;加强特殊领域、高端需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服务课程开发;加强新政策、新制度、新技术、新业务、新技能等新领域理论和实践创新课程开发。加强与上国会的合作,创新运用面授、网络培训等培训形式。
三、重点内容
一是新政策。开展政策解读,开发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财税体制改革、政府会计改革等课程,与行业发展前景和服务需求相结合,拓展注册会计师的宏观视野,提升行业把握大局的意识和服务能力。二是新制度。开发新审计报告系列准则、新会计准则、质量标准、关键审计事项案例分析等实务案例课程,在实现新审计报告系列准则培训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模式转变,更好支持行业适应资本市场和各类委托人对审计报告需求的新变化。三是新技术。针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增长质量效益提升要求,开发“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工具、云计算存储、区块链应用、事务所信息化建设、财务共享中心建设等新技术变革引领的财务转型和审计转型课程,引导帮助行业适应服务领域和执业胜任能力要素的变革,更好适应新技术变革下行业转型发展新需求。四是新业务。针对全面深化改革新任务,以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商业模式的创新,开发财税体制改革、金融市场稳定、民营企业架构重塑、破产管理人清算新业务课程。持续强化高端咨询培训、管理会计咨询、税务筹划咨询、司法会计咨询、企业并购重组、破产清算、尽职调查等培训。
四、具体安排
2018年,协会共将组织或推荐参加各类培训班109期,其中: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注册会计师面授培训班30期,组织主任会计师班2期,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助理审计人员培训班10期,推荐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相关注册会计师参加中注协在北京、上海、厦门三个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培训班67期,组织联合培训研讨班若干期。
(一)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网络+面授
1.培训对象:注册会计师(包括有内部培训资格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2.培训要求:根据中注协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规定,2017-2018年为一个培训周期。每位注册会计师在一个培训周期内须完成职业道德教育培训4课时,各事务所应结合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人员参加网络或者面授课程。
(二)注册会计师岗前培训(包含职业道德教育培训):2期
1.培训对象: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批准注册的注册会计师,以及按规定应参加但未参加2017年度岗前培训的注册会计师。
2.培训要求:各事务所(包括有内部培训资格事务所)应根据培训计划,事先做好安排,督促相关人员参加。
(三)主任会计师培训(包含职业道德教育培训):2期
1.宏观战略与金融投资:1期
(1)培训对象:在协会分类管理中被评为A类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
(2)培训要求:各相关事务所应根据计划事先做好安排,为本所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报名,并督促报名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2.资本运作与管理智慧:1期
(1)培训对象:各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2)培训要求:各所应根据计划事先做好安排,为本所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报名,并督促报名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四)专业培训:30期(部分培训班为面授+网络,详见附件1)
(1)培训对象:注册会计师。
(2)培训要求:各事务所应按本所年检通过人数70%-80%的比例,在各期培训班中均衡安排。
(五)推荐培训: 67期
中注协委托北京、上海、厦门三个国家会计学院举办培训班共67期。协会将根据中注协的培训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参加三个国家会计学院培训,具体推荐人数、人员由协会统筹安排,各所可以根据下发的计划预先向协会预报名。
(六)内部培训
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可根据协会2018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要求,以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等内容为中心,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另行制订本所培训计划并于5月15日前报协会(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批准,并同时在中注协网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会员版)输入培训计划,经协会批复后实施。
(七)联合培训研讨班:若干
为进一步落实协会《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沪会协〔2013〕41号)中关于“鼓励各事务所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执业需求进行联合培训”的要求,协会将继续实施与大型事务所(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联合举办培训班,将事务所的培训师资、培训课程整合后在协会搭建的平台中展现。协会将根据专题内容挑选合适的课程组建联合培训研讨班,以“短而精”的课程体系分散在培训周期中。
(八)助理审计人员培训:10期(面授+网络,详见附件2)
1.培训对象:在事务所工作并从事审计业务的助理审计人员(包括已取得CPA全科合格证书但尚未注册的人员、正在参加CPA考试的人员以及其他正在从事审计业务的助理人员)。
2.培训要求:各所应按不少于本单位实际从业人员数40%的比例,在各期培训班中均衡安排。
此外,今年在举办10期助理班的基础上,继续开放网络培训平台,为助理审计人员免费提供实用的网上课程。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考核
1.培训课时记录
注册会计师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可记录继续教育课时。
(1)参加协会面授培训和网络培训的,课时由协会通过“考勤管理系统”进行培训课时记录课时,并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另外,协会对注册会计师参加培训的课时及考核结果,将在协会网站公布,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个人均可查询。
(2)具有内部培训资格事务所应按照协会批准的计划开展培训工作,同时由事务所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会员版)内及时录入年度培训计划,并根据培训进度实时录入更新培训人员及课时,更新周期为1个月。年度培训工作结束后,各事务所应向协会提交所内年度培训工作总结,并将每期参加人员的培训课时和考试成绩以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协会考试培训部。
(3)注册会计师参加职业道德网络培训的,登录上国会线上平台可实时查看培训记录。年底,协会将上国会线上平台数据一次性导入“考勤管理系统”,并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网络培训具体流程,将另行通知。
(4)注册会计师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培训课时的记录,按《上海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五、八、九条执行。
2.考核周期
(1)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即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考核周期内注册会计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累计不得少于80个课时,每年培训累计不得少于30个课时(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新批准注册的注册会计师须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同时,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参加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不得少于4个课时。
(2)助理审计人员参加培训每三年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培训24个课时。对于事务所安排助理审计人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协会将作为对事务所综合管理考核的指标,个人参加培训的课时记录将在其申请成为执业会员时作为参考依据。
3.其他考核
(1)2018年度因在境外(港澳台)停留半年以上、生育休产假或因疾病无法正常工作半年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可以办理免修手续。
(2)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新批准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可不参加今年培训。
(3)本年度参加总所培训的或已在外地参加过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应及时提供由培训当地省注协盖章的学时证明并提交协会,以便及时记录课时。
(4)在继续教育培训中发现由他人代替学习、考试的,将按照《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及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培训管理
各事务所应根据《2018年度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要求,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组织人员按时、保质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1.各事务所应安排专人负责本所培训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熟悉网上报名和查询的操作程序,关注协会网站正式发布的各期培训班通知,根据培训内容和要求,合理安排所内注册会计师及助理审计人员参加各期培训班,原则上每位注册会计师每年只能安排参加一次培训班(不包括辅导讲座)。
(2)组织注册会计师参加培训:在中注协网站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会员版)为本所注册会计师报名,在显示“报名确认”表示报名成功后,及时将培训信息通知相关注册会计师并督促其按时参加。已报名注册会计师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应及时安排其他人员并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会员版)进行更改报名。报名人员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时缺勤的,不再安排其参加面授培训。
(3)组织助理审计人员参加培训:在协会网站——活动报名版块进行报名,报名后应及时通知助理审计人员准时参加培训;今年将开放网络培训平台,请及时关注协会相关通知,按要求进行操作。
(4)与协会考试培训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反映培训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2.协会将加强继续教育的考核管理工作
(1) 对今年部分培训班开展的“面授+网络”(注册会计师“3+2”、“4+1”;助理人员“2+1”)都必须参加完成面授课时后才能进入网络培训,考试在网络端完成。
(2)对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组织不定期的培训质量抽查。
(3) 对协会组织的注册会计师培训班,全面实施身份证考勤管理制度,注册会计师在参加培训时必须根据通知要求带好本人身份证记录培训课时。
(4)对协会组织的助理审计人员培训班,实施身份证考勤管理,助理审计人员在参加培训时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
(5)为加强与事务所间的沟通联系,协会已开通培训工作专用QQ群(群号:340994442),请各所培训专职人员以“事务所名称+专职人员姓名”的形式申请加入本群(各所限一个名额)。
协会考试培训部联系人:叶 慧,电话64227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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