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第58题-2018年四川第54批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证书领取8月23日截止

副标题:2018年四川第54批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证书领取8月23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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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 导语】2018年四川第54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开始领取。考生要及时关注以下©文档大全网为您介绍的该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详细信息,尽早准备好相关资料,及时领取,以免错过领取时间。如有相关疑问,请持续关注©文档大全网。

各有关单位、个人:

2018年度第54批一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证书已办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按以下要求尽快领取:

一、时间:2018年7月23日-2018年8月23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五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省建设人才大楼4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8-85222456)。

三、领取方式及须出示或提供的凭证

一级(临时)建造师证书由企业或个人直接领取。企业领取的,应一次性全部领取本企业已办结的所有证书,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和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领取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也可联系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代为领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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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三)、申请材料目录

一级建造师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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