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2年湖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现已发布,2022年湖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时间:3月30日-4月6日,考试时间:5月28日-29日,小编现将报考信息发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2科”报考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更新环评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中新旧专业对应表的函》,《通知》中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表”(附件2)已更新,请各地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中予以参照执行。
二、报名时间
2022年湖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时间:2022年3月30日9:00-4月6日20:00,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报考人员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在报名时上传相关信息扫描件,以备后期核查。
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信息填报说明要求,了解不实后果,守信践诺。
(二)注册核查。
注册核查分为在线核查、现场复核。
在线核查:
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查。请报考人员提前在学信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便于后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核查。
4.报名材料上传。符合“免2科”报考条件的人员应上传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现场复核:
5.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上传身份证件照片并持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现场复核。
6.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后,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现场复核。
7.国(境)外学历、学位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并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到现场进行现场复核。
(三)报名核查。
8.适用告知制人员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通过“在线核查”,“适用告知制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名处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制报考”。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按“是否需要上传材料”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
注册和报名核查在线通过且级别是“考全科”人员可免予核查。免予核查需满足以下条件: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已作出的;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
3.所学专业与允许报名专业匹配;
4.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中无记录的。
(2)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报考,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持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名表到现场核查。
9.不适用告知制人员范围和报名核查流程。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第31号令),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3)“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后,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持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名表到现场核查。
10.适用告知制人员申请撤回的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名按现场核查报名流程办理;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此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四)现场复核范围及地点。
现场复核的范围: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三、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