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公务员行测常识题1000题]2019北京公务员常识判断备考:法律典型例题解析(10月17日)

副标题:2019北京公务员常识判断备考:法律典型例题解析(10月17日)

时间:2024-08-25 22:32: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公务员考试# 导语】在竞争愈发激烈的北京公务员考试中,可谓是“一分值千金”。而常识这一部分无疑是每一位考生最着急的部分,成为考生的困扰,因为常识涉及范围极为广泛,包括法律、科技、人文、历史、地理、经济等科目。常识需要考生有一定的知识积累,今天®文档大全网为您分享了2019北京公务员常识判断备考:法律典型例题解析(10月17日),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18.jpg
  【典型真题】

  1.根据我国《宪法》,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我国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民主形式

  B.为追查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可依法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

  C.我国在普通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建立了相应的地方制度

  D.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负有实施宪法和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答案】B。解析:《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可知,审判机关无权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故本题答案为B。

  2.我国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进行了几次修改,按时间先后排序正确的是:

  ①允许发展私营经济,采取“引导、监督、管理”的方针

  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④非公有制经济仅限于个体经济,不包括私营经济,且个体经济处于补充地位

  A.①②④③B.①③②④

  C.④①③②D.④①②③

  【答案】D。解析:根据1988年《宪法修正案》第1条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即①的时间为1988年。根据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6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即②的时间是1999年。根据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1条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即③的时间为2004年。根据1982年《宪法》第11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即④的时间为1982年。按时间先后排序为④①②③。故正确答案为D。

  3.如果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适用于古代,下列哪一情形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A.苏轼发表《赤壁赋》所得的稿酬

  B.包拯任开封府府尹期间所得俸禄

  C.康熙年间旱灾灾民获得的救济款

  D.罗尚德将银两存入钱庄所得利息

  【答案】C。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C项救济款属于本条规定的免纳个人所得税情形,故本题答案为C。

  真题1考查宪法的法条规定,真题2主要考查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真题3考查个人所得税法中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法律部分主要涉及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和个别新法,宪法内容是考查的重点,法律知识在往年的考试中出现的题量相对比较多,但是难度不大,很多题目都是对基础知识点的考查,中公教育专家提醒各位考生在备考法律时应该更多关注基础知识点,对其有一个系统扎实的把握。

2019北京公务员常识判断备考:法律典型例题解析(10月17日).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nsc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