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嘉滨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专业技术岗位:能胜任小学中低年级语文教学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性别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
(五)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6年9月19日在思明教育网(www.smjy.net)公布。
2.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预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请将如下材料发送至石老师邮箱595453408@QQ.com
l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
l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拍照发送3.报名时间:
2016年 9月19日—2016年10月10日
咨询电话:石老师0592-8896727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嘉滨小学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考试办法
学校对初审合格者采取面试的方法,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教育网(www.smjy.net)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市嘉滨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嘉滨小学负责解释。
厦门市嘉滨小学
2016年9月18日
2016年福建厦门思明区嘉滨小学补充教师招聘公告.doc正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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