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三明市房贷政策_2017年福建省三明市委党校教师招聘通告

副标题:2017年福建省三明市委党校教师招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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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10日至1999年5月10日期间出生)。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5月10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对象


  详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三明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smrsks.com/)、中共三明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smswdx.cn/)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起至2017年5月26日止。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请投递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至smdxzzc@163.com。


  (2)现场报名:携带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至三明市委党校组织处(党校综合楼315室)。


  3.联系人:范丽卿、雷晓芬,联系电话:0598—8269301,18950911655。


  4.通讯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安新村29幢,邮编:365000。


  (三)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我校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1:3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开考,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该岗位取消聘用。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与具体方案另行通知。面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由我校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报考人员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由我校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如考察对象为2017年度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由我校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待其取得毕业生、学位证后再进行考察。


  如遇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明市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


  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2017年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17年福建省三明市委党校教师招聘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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