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QQ|关于2017年广东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副标题:关于2017年广东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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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9号)精神,现就我省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级别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一级

6月17日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

客观题

6月18日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主观题

二级

6月17日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

客观题

二、考试地点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执行。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 1.考全科(三科)报考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2.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级别为免一科)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三)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关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计量相关业务实践年限的证明。 四、报名和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 该项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4月14日9:00-4月25日17:00。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252号)有关规定,我省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客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3元、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主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8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必须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签订《考生报考书》(附件1)以及填写《工作简历表》(附件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凡省直(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各市属单位人员选择所属地市进行报名。 2.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在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如果则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3.电子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除存档外,还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考试合格后,考生无需再次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先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4.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传、信息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后,请下载并打印《2017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由于报名使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5.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6.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将《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待该项考试预合格成绩公布后,再交由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考生资格复核。领取证书时,再一并领取《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和复核材料复印件,并交由相关部门存于个人档案。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7年6月12日 9:00-6月16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务必在考试前到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1.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2个科目,考生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4科(含一级2科、二级2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2.按照国家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规定精神,考试开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可提前交卷离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室位置,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3.考生考试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和考室挂钟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只需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他电子设备。 4.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5.考试用书征订由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承办,需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六、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1.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计划在2017年8月底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2.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计划在2017年8月底公布,考生可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广东省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644号)规定,各科合格标准为50分(试卷满分100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复核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省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考生材料并复核;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公布后,接收达到合格标准考生材料并复核。请一级注册计量师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和二级注册计量师成绩合格的人员按照所属考试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5)。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试机构通知。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6),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各市证书发放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省直证书发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附件:1. 考生报考书 2. 工作简历表 3. 考试报名表 4. 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5.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6. 代办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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