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详阅!2023年上海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置细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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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上海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置细则发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置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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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更好的做好本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特制定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置细则,安置顺序如下:

  1.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直系户籍(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直系房产(房产权利人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当该档次中的人数超过了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根据适龄儿童(学生)户籍迁入的时间顺序,依次排序,额满为止。

  2.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房产。当该档次中的人数超过了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学生)本人及父母的优先,其他直系亲属的靠后,额满为止。

  3.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户籍。当该档次中的人数超过了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根据适龄儿童(学生)户籍迁入的时间顺序,依次排序,额满为止。

  4.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且有直系房产。

  5.本市户籍:户籍与户主非直系,房产为非直系。

  6.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但无房产。

  7.非本市户籍:有直系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8.非本市户籍:符合上海市入学条件,无房产且积分不达120分。当该档次中的人数超过了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根据父母一方居住证办理的时间顺序,依次排序,额满为止。

  当以上几类中遇到相同条件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

  本安置细则解释权归青浦区教育局所有。

  原文标题:2023年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置细则

  文章来源:https://www.shqp.gov.cn/edu/eduzwgk/lm/jy/zs/qt/20230406/1101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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