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各位分享了2022年四川巴中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提示,欢迎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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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出台的依据和背景是什么?
答: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要求制订。
问: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总体原则和要求是什么?
答:义务教育招生的总体原则是:免试就近、公民同招、计划管控;总体要求是:不考试、不掐尖、不挂钩。具体来讲,一是不得组织考试,不得以笔试、面试、测评或者任何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二是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三是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及任何中介组织联合选拔生源,或使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四是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五是严格计划管控,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形成新的大班额。
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计划在哪里知晓?
答:公办学校面向县域内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经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招收本市户籍、本市学籍、来巴随迁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各学校招生服务范围、招生计划、报名登记时间、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等具体事宜将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渠道广泛宣传告知。
如需详细了解更多2022年中小学招生相关政策,请关注巴中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jyhtyj.cnbz.gov.cn/)、巴中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巴中教育体育)及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微信公众号查询;如需电话咨询,请致电:0827-5270015(市教育体育局),0827-5013850(巴州区),0827-3368706(恩阳区),0827-6339009(平昌县),0827-8225530(南江县),0827-7221565(通江县)。
问:今年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怎么实施招生?
答: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在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下同时间同步骤同方式统一招生。从今年起,全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纳入“四川省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一网通办”,由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管理、统一招生、统一发布公告和简章、统一宣传登记、统一实施录取、统一注册学籍;所有学生均需通过“四川省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入学。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招生宣传和预约登记报名,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
问:对随迁人员和优抚对象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有哪些要求?怎么安排入学?
答: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以流入地为主”的原则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对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监狱民警子女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优待政策。具体详情请关注县(区)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
问:可以通过考试或其他获奖证书等选择学校吗?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省文件精神,所有中小学校一律不得自行组织考试招生;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或者任何形式的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不得以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凡违规选拔招收和转学的学生不得办理学籍手续。
问:学校可以学生已经被提前录取并预收费用吗?
答:不可以。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所有公、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录取,更不得提前收取任何费用。未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要求登记和录取的入学信息均属无效招生。如遇以上相关情况,可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827-5260311,5270015。
问:今年招生相关纪律要求有哪些?
答: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对违规学校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学校荣誉性称号并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其中:对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许可的处罚;对严重违规的学校、校长和教师列入“黑名单”;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不能有效防止和纠正辖区内违规招生的,由上级教育部门视情节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通报当地政府和按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对招生违规情况、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将纳入对区县政府教育履责情况考核。
问:中小学校可以跨市(州)招收学生吗?
答:不能。根据国家、省、市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不得跨区域违规争抢生源,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跨市(州)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形式掐尖选拔学生,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不得为超计划、违规选拔、违规跨市(州)招收和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