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文件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安阳县食药监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单位性质为全供事业。
一、 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体数量、范围、对象、条件见《2016年安阳县食药监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10月14日在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阳县政府网、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9日至23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安阳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安阳市解放大道东段106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按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需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在职人员报名另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章的《报名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经资格审查后留复印件一份。并如实填写《安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粘贴近期2寸彩照一张),缴纳报名考务费(笔试)60元,现场采集人像。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将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已取消了岗位的考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退回报名费。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6年10月27日—28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为应聘者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阶段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领取时,请仔细核对有关信息是否与个人原始报名表所报考单位、岗位等信息一致,如有误,请当场告知人员纠正。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 考试
考试工作由安阳县人社局和县食药监局统一组织,县人事考试中心具体实施。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上午。
8:00—9:40公共基础知识;10:10—11:50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职业能力测验×50%。
笔试成绩于2016年11月7日在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体检。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每一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即视为参加面试;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因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资料、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拟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全供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在聘期的五年内不得调动。
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八)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必须按政策和规定程序办理,在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都要严格把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对违犯纪律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招聘整个过程实行“招聘政策、招聘条件、招聘计划、考试成绩、聘用结果”“五公开”,并全程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本公告由安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处电话:0372—5955625
安阳县食药监局咨询电话:0372—3652539
安阳县人社局咨询电话: 0372—5961615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辅导班及辅导网站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附件 1:2016安阳县年公开招聘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岗位表
5588ba6996e67050b5359b46525fe47c.rar (7.76 KB) |
2:安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de8071fd3b36f1bd9c026bf130308f6.rar (9.20 KB) |
2016年河南安阳市安阳县食药监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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