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综治委统一部署,认真履行综治成员单位职责,竭尽全力抓好我局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综治维稳工作呈现出优良的工作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机制落实到位
一是高度重视,责任到位。我局高度重视综治维稳工作,把其纳入工作议事日程,专题研究综治维稳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书记和副书记为副组长,副局长和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信访办,具体负责综治维稳建设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抓落实”的责任体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二是制度健全,目标明确。为使综治维稳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单位职责,制定了《信访维稳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完善了管理机制,确保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走上制度化、常规化管理的运行轨道。三是强化考核,明确奖惩。将综治维稳工作与年度考核相挂钩,与支部签订了《201X年度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各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同步考核,因工作不力引发赴省、进京群体上访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底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二、主动参与,综治维稳工作执行到位
一是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八大、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法律法规和人社部门业务知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认识和综治认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发放宣传资料、法律咨询等活动形式,增强相关政策法规宣传的广度。
二是认真落实县综治委、县维稳领导小组各种会议精神,主动支持配合做好综治维稳工作,主动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制定《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办好自家事、尽好自家责”的同时,主动参与所在地及周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扩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覆盖率。进一步加强了单位综治维稳基础工作
三是制定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和《群体性事件工作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了全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健全完善了“统一指挥、反应灵活、协调有序、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了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和《信访维稳工作制度》,及时排查、预防、处置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和单位内部的矛盾纠纷,按时按质报送《信访月报表》和《矛盾纠纷排查表》等有关材料。全年未发生涉及本系统的越级非正常上访事件。
三、主动履职,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到位
一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我局始终把信访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明确办理要求、规范办理程序、严格办理时限,确保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答复,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62件104人次,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严格执行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制度,共接受法律法规、政策咨询1150余人次。
2、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按照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的原则,重点排查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及苗头性问题,认真开展好“百日会战”交办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3、认真做好军转干部维稳。不断完善军转干部经常联系制度、节日上门慰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企业军转干部的政策规定和各项要求,创新举措,扎实工作,确保了涉军人员未发生集体上访事件和串访等情况,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4、认真做好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力度,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解决彻底各类用工单位用工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达95 %,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7起,结案率达100%。共书面审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用人单位1353户次,督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43.9815万元;督促20家建设单位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77.10万元;督促31家中标企业交存农民工工资准备金482.58万元;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共43份;作出行政处罚9件;共接到举报、投诉案件179件,已经办结161件,其余18件正在办理。
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今年我局的综治维稳工作取得较大成效,没有干部、职工参与越级上访,无火灾,无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无人员伤亡责任事故,无交通事故等。但也还存在上报信息不多,工作创新不够等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创新机制,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综治维稳工作力度,努力为“平安会泽”、“法治会泽”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机关综治维稳工作总结.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