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31名备案制管理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5人,行政管理人员6人。岗位及专业要求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阿拉善盟中心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2.具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关岗位专业工作经验(提供相关单位从业证明);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已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4.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不限户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行政管理岗位限阿拉善盟户籍。
(三)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需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以上条件中,涉及户籍、工作年限、学历等时间节点统一限定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日(具体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限协议且未满或尚未解除、终止的人员;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现役军人;
应聘人员报考时应回避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上午9:00-7月19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115.28.96.217:809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85。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并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应聘人员按要求注册登录后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包括二学位及专业)。
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年限的,须上传本人工作单位证明。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3)在注册报名账户和填写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要注意信息准确。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提交后应再次核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后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前可以修改并重新保存提交,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修改。应聘人员在注册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从报名至完成聘用)务必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4)报名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对各岗位计划招聘数在应聘人员报名不足情况下,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盟人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进行调整调剂。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6)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可从报名网站查询,供应聘人员参考(提示:请应聘人员在相应的报名时间内选择好岗位及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7)报名期间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并受理应聘人员的举报。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须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内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仍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务必注意。
四、笔试
1.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报名结束后在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als.gov.cn/)及智慧健康阿拉善微信公众号公告,请密切关注。
3.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一科,分值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不设定具体范围。其中: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试卷专业能力内容占70%,意识形态、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内容占30%;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行政管理岗位试卷意识形态、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内容占100%。
符合加分政策的,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
根据有关规定,对符合政策加分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专业科目分别划定最低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智慧健康阿拉善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等信息,于资格复审前7日在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智慧健康阿拉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应聘人数与岗位聘用人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面试。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如下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要以函头文件形式出具,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并经工作单位审核后签字、盖章)。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4.应聘有其他要求的岗位,还须携带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5.应聘人员提交的审核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其他测评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1.面试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准考证号、面试需提供证件等信息,于面试前7日在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智慧健康阿拉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2.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本次招聘考试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其中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采取专业测试方式,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行政管理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此次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环节不再进行专业笔试。面试时,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须在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智慧健康阿拉善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二)体检
(1)体检在盟内有资质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als.gov.cn/)及智慧健康阿拉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备案制管理人员办法办理聘用手续,经盟人事考试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聘用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应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不含规培期),聘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为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五)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als.gov.cn/)及智慧健康阿拉善微信公众号发布,请予关注。
(八)本简章由阿拉善盟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盟纪委监委驻盟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0483-8347709
盟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0483-8770500
简章内容及政策咨询电话:0483-8770790
附件:点击查看
阿拉善盟中心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管理人员岗位表.xlsx
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x
正在阅读:
2023内蒙古阿拉善盟中心医院招聘备案制管理人员31人(报名时间:7月13日-19日)07-11
英国留学top院校雅思成绩要求07-02
猪年除夕吉祥的祝福语09-06
2020关于元旦节的诗歌大全01-23
2021年中西医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08-06
生日贺词简短独特祝福语11-27
澳大利亚留学奖学金申请指南11-19
2019山东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96人】10-12
初三父爱如山作文400字:父爱如山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