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临海期末卷英语]2017浙江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妇女儿童医院(临海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7浙江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妇女儿童医院(临海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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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规定,临海市卫生计生局决定组织2017年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临海市妇女儿童医院(临海市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8名,其中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6名,临海市妇女儿童医院(临海市妇幼保健院)12名。具体的选调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临海市妇女儿童医院(临海市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临海卫生计生局网站(http://wsjs.linhai.gov.cn/)


2、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hhrss.gov.cn/sy/index.jhtml)


3、临海人才官方网站(www.lhrc.com.cn)(以下简称“临海人才网”)


4、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其中,临海市卫生计生局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网站。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义务。


2、具备与选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事业单位同类经费性质的在编在岗人员,进事业单位工作满3周年及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选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2、选调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部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岗位,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取得的学历专业要求与岗位所列专业相对应,在“其他资格条件”栏另行要求的除外。


浙江范围、台州范围指相应辖区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同时,填写“报名诚信”。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2017年3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临海市卫生计生局(临海大道(中)281号)四楼会议室。


报考人员现场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卫生计生局组织实施,报名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定,请关注临海市卫生计生局网站。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选调资格条件。


3、缴费确认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须现场缴费确认,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详见《2017年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临海市妇女儿童医院(临海市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主要考查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详见附件1)。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而出现入围人数超出选调计划数的,由市卫生计生局再另行组织面试,面试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卫生计生局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原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选调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临海卫生计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选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部门(或选调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调动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相应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发[2008]82号)规定,拟选调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在农村的,农业户口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四、其他


1、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等的计算统一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等均指周年。


年龄条件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指1976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选调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件、证明)和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学历证书等取得时间截止2017年3月29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学历专业。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处理。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如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主管部门(或选调单位)有权在笔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选调资格。


5、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6、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各岗位选调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选调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各选调单位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


选调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或选调单位)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选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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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


2017年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临海市妇女儿童医院(临海市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7年市一医院、市妇保院招聘一览表

2017浙江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妇女儿童医院(临海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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