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第三小学,2019福建福州仓山区教师进修校面向区内本系统遴选竞聘教研员公告

副标题:2019福建福州仓山区教师进修校面向区内本系统遴选竞聘教研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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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 导语】2019福建福州仓山区教师进修校面向区内本系统遴选竞聘教研员4人,报名时间定为2019年8月17日—18日,©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优化我区学校教师队伍结构,2019年仓山区教师进修校面向区内本系统公开遴选竞聘4名教研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竞聘对象和条件

  (一)学科和人数(见附件)

  (二)条件要求

  应聘人员应具备教师资格证及相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且身体健康(音乐教研员需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从事中学或小学教学工作)。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职业道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条件

  45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备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不限。

  (4)任职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仓山区属学校本学科五年及以上一线教学经验,且以下条件至少符合一项:

  ①获得区级及以上级别认定的骨干教师;

  ②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组织的教师教学比武、技能大赛评选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教师;

  ③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组织的撰写教育教学论文、课例案例、制作课件评选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教师;

  ④指导学生在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教师。

  (5)岗位条件要求和材料量化中有效学历、任教年限、业绩成果等取得时间均截至2019年6月30日。

  (6)应聘人员按照组织程序规范要求需经过所在学校及学区同意。

  二、报名办法

  1.填报志愿

  (1)应聘人员应按相应的职称任职资格、教师资格和任教学科与所报志愿相一致的原则进行填报志愿。

  (2)报名办法:现场资格审核报名。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定为2019年8月17日—18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逾期无效。

  3.报名地点

  仓山区教师进修学校4楼办公室(具体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万春巷19号)

  4.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原件(见附件)一份、毕业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及最后学历,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打印件)、职称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书(须加盖单位及法人代表确认印章)或聘用合同(含合同变更书、合同续签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以上有关原件以便核查。

  三、考试聘用办法

  (一)组织考察

  仓山区教育局、仓山区教师进修学校成立考察小组,于2019年8月19日—20日对符合报名资格的教师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面试资格依据之一。2019年8月21日确认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

  (二)考试

  1.面试考核内容

  包括编写说课稿、说课、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科教材。

  2.面试时间、地点

  仓山区教育局委托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7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42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成绩须达49分以上)。

  (三)材料量化

  1.名优骨干材料

  已认定的教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现聘有效期内,省级7分,市级6分,区级5分,以获得的级别进行单项统计,此项分值为7分。

  2.教学工作材料

  2014年9月以来在教研、科研、培训活动中开设本学科教学示范课或讲座,省级3分/次,市级2.5分/次,区级2分/次,活动组织单位需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在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委托举办的本学科教育教学培训班上授课(非培训班学员),可相应视同省、市、县级教学示范课或讲座。同一课题以级别进行统计,累计分值10分。

  3.教科研工作材料

  (1)课题研究

  作为核心成员(含主持人前三名)参与2014年9月以来立项的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完成省级课题得5分,未结题得3.5分;完成市级课题得4分,未结题得2.5分;完成区级课题得3分,未结题得1.5分。课题立项单位需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开展课题研究的高等院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必须为主课题,不含各类子课题。课题需是任教学科相关课题或德育、教育管理类课题。

  (2)学科论文

  2014年9月以来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并收入教育教学论文汇编,省级汇编2分/篇,市级汇编1.5分/篇,区级汇编1分/篇。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并公开发表,核心期刊4分/篇,CN期刊2分/篇,需提供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期刊查询页、电子期刊下载页。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以《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为准)上发表文章,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电子刊、一号多刊、报纸等。

  教科研工作材料累计分值10分。

  4.教研工作材料

  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兼职教师、工作室主持人或领衔,现聘有效期内,省级得3分,市级得2.5分,区级得2分;学科研训中心组成员、学科中心组成员、工作室成员,现聘有效期内,省级得3分,市级得2分,区级得1分,以单项进行统计,此项分值为3分。

  以上材料均是2014年9月以来获得的材料,各项材料提交参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材料量化成绩满分30分。

  四、聘用及其它事项

  1.聘用

  聘用成绩按面试成绩、材料量化成绩合成的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材料量化成绩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竞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综合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在福州市仓山区政府网http://cs.fuzhou.gov.cn/公示公告专栏公布,届时办理拟聘用人选的聘用相关手续)。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面试成绩、材料量化成绩都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2.职称聘任

  (1)录用人员职务聘任按评聘分开的原则,具体岗位聘用由用人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岗位设置情况确定聘用岗位。

  (2)被录用的人员与新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自然与原单位解除聘用(任)关系。

  附件>>>点击查看

  1.2019年仓山区教师进修校面向区内本系统公开遴选竞聘教研员报名表.doc

  2.2019年仓山区教师进修校面向区内本系统公开遴选竞聘教研员材料量化清单目录.doc

  3.仓山区教师进修校面向区内本系统公开遴选竞聘学科和人数.docx

  仓山区教育

  2019年8月13日

2019福建福州仓山区教师进修校面向区内本系统遴选竞聘教研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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