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武清区中考分数线|2017年天津市武清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副标题:2017年天津市武清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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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我区初中免试就近入学,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7〕2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武清区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的有关规定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7〕20号)的文件要求,按照巩固已有成果、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教育公平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规范我区初中招生入学行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统筹义务教育的资源配置,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校品质,“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努力为适龄少年提供公平、均衡的教育条件,全面推进免试就近入学,不断完善招生办法,促进我区初中学校高水平均衡发展,确保我区初中招生平稳运行,持续推进。
  二、总体要求
  (一)加强政府统筹。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区教育局综合考虑区域内小学毕业生规模、空间分布、变化趋势、学龄人口变化,以及人口密度、地理环境和初中学校发展等因素,做好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公办学校学位。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区教育局为全区每一所公办初中都划定了相应的学区片,所有公办初中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片,全面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招生工作程序,加强招生入学过程的监督,强化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创新视导形式,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调整视导活动分组,借助视导活动,充分发挥城区直属初中的示范、帮扶作用。努力实现视导组内各学校硬件设施、人力资源、课程资源的协作与分享,促进校际间先进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的深层次交流,全面提升视导组内各学校教学管理、教师研训、学生活动、课堂改进、质量考核等工作水平。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区及镇街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招生办法
  坚持属地管理、划片招生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所有公办初中均须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片,规定的招生时间、地点和要求,为服务区学生办理登记入学手续。各镇(街)教育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本镇(街)内招生工作。城区直属初中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武清城区中小学入学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招生。四、招生政策
  (一)招生时间:
  全区公办初中招生时间暂定在7月3-7日进行。各学校招生时间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招生条件:
  1.凡具有本地户籍(含蓝印户籍)的学生,持居民户口薄(户主必须是父母)、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到所属服务区初中报名登记。
  城区初中入学基本条件:
  (1)学生户籍与其父母的户籍在同一户口册上且同在城区。
  (2)学生父母在城区必须有带产权证的住房。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但户口与住房不一致的,本着“属地”原则以住房为准。
  2.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津政办发〔2016〕3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入学。
  3.任何学校不得跨区招收外区学生。
  4.华侨子女、港澳、台湾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武清入学,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民办学校招生方案须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过程中坚持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各民办初中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要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兼顾面谈表现综合评价,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要面向社会及时公布招生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区教育局成立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对民办学校招生的全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督。
  (四)凡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学校一定要加以关注并给予特殊照顾,保障三类残疾学生接受教育
  (五)禁止各初中学校以任何形式开设重点班,特长班。招生班额要严格控制,确保每班人数在45人以下。
  (六)凡具有我区户籍在外区就读的六年级学生,申请回我区升学就读初中的,区教育局将按照市教委有关要求,统一协调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七)凡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六年级学生,申请回我区升学就读初中的,须到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由区教育局统一办理跨省升学手续并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审核备案时间初步定于2017年6月27-29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全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高度关注,关系社会的稳定。为保障初中招生工作的平稳,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普教科成员为组员的初中招生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各初中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成立本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招生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招生工作的有序、稳定。
  (二)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和信访工作。
  借助 “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我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公布招生工作流程,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招生前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武清区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宣传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成果,宣传老百姓身边好学校,为招生创设良好氛围。各初中学校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招生政策,做好本学校的招生工作。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招生信访接待工作(招生前确定并上报区教育局),妥善处理好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加强管理,严肃招生、转学纪律。
  在招生、转学工作中,区教育局继续加强对招生、转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转学行为,坚决制止各种名目的乱招生、乱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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