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普洱高级经济师考试职称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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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考试# 导语】©文档大全网小编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发布“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得知,2023年云南普洱高级经济师考试申报人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职称晋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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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3〕38号)部署和要求,为认真开展全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计划组织开展职称申报评审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和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精神和要求,认真按照《云南省2023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附件1)、《普洱市2023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附件2)及县(区)初级职称评审计划,组织各级各单位相关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明确责任主体,申报人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职称晋升评审,对申报行为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推荐,对推荐行为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复核把关,对复核情况负责。评委会组建单位按照评审专业范围、评审条件和工作要求,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复核,对评审工作组织实施负责。

  (一)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工作具体要求

  1.落实时间节点。要严格按评审计划的时间节点平稳有

  序推进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评审前30个工作日在本级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发布职称申报评审通知;专家库三年有效期届满的,应20个工作日前向核准备案部门提出核准组建专家库书面申请;评审会5个工作日前抽取评委;评审会后15个工作日内向省、市、县(区)人社部门完成会后备案。严格实行推荐公示、会前公示、结果公示的三公示制度。

  2.确保公正评价。评委会专家要在监督人员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抽取结果需由3名抽取人员签字确认。评委会组成人员应当为单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委会人数的2/3。合理安排评审会议时间,确保每名申报人申报材料经3名以上专家独自审阅,确保评审结果由出席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共同投票产生。

  3.提升评审质量。评委会开评前要组织评审专家进行业务政策培训,评审时可采用审阅材料、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和业绩展示等方式,进行多维度多方式科学评价。坚持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突出对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工作绩效、创新成果、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的评价,坚持“好中择优、注重质量”,严把评审质量关,控制评审。

  (二)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工作具体要求

  要加强属地专技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综合管理,按照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对评审材料进行复核把关,指导评委会做好本县(区)初级职称和下放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加大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审核程序不完善、把关不严、擅自扩大评审范围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畅通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人才强市战略,不断畅通职称申报渠道,积极推动职称与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与高技能人才互通政策实施,切实加强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要运用好《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6〕50号),突出茶叶、咖啡、电力、生物制药等重点产业,对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给予政策支持和倾斜。要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相关政策,对于扎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的非公经济组织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将专业实践能力、实际业绩贡献、考核结果、基层工作年限等作为职称评审重要评价依据,结合实际积极给予适当政策倾斜。要不断推进和完善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建设,大力培养有代表性的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基层专业人才技术水平,积极组织开展职称申报评定。

  三、推广使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部署和要求,从2023年起,全省正高级职称按照各行业省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在线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会前及会后备案手续实施在线办理。同时,为简化办事流程,高效便捷服务群众,提升职称领域政务服务效能,在全省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四、全面规范实施完善数据采集

  (一)准确报送职称资格信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和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职称资格信息归集工作的函》具体要求,及时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上报2023年职称信息,确保2023年职称电子证书信息采集完整、准确。

  (二)持续做好历史数据归集。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和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线采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的通知》要求,及时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确保2023年6月1日前完成2000年以前高、中、初级,2000至2021年中、初级职称信息(含评审通过、考核认定、资格确认)按年度采集上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对于在本专业工作中业绩贡献突出、达到各行业职称评价标准中破格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破格申报职称。

  (二)自2023年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中级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各县(区)可参照执行。

  联系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吕平、谭晓波

  联系电话:0879—2123387

  附件(请点击下方“附件下载”中文件标题查看全文或下载):

  1.云南省2023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

  2.普洱市2023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

  原文标题: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pes.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_content/1012-/2023-0412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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