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详见选聘计划表。
二、选聘范围及对象
宁波市内正式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等单位除外)。
三、选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详见选聘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6.《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试行)》提出的不得交流的情形;
7.国家或省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3月29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可发电子邮件至691332778@qq.com报名(发送邮件后收到自动回复邮件即为报名成功)。
3、报名者需填写选聘报名表(见附件二),并提供以下资料(以扫描件形式打包上传):
(1)学历、学位证书;
(2)身份证、工作证(或工作证明);
(3)职称证书。
(二)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须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入围面试。
(三)面试面谈:主要测试面试面谈对象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岗相适度等。
(四)考察: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五)公示、录用:根据面试面谈和考察情况,选聘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面试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经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可酌情取消选聘指标。
(三)联系电话:0574-8678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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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仑区事业人员选聘计划表
2.北仑区事业人员公开选聘报名表
原文标题:宁波市北仑区气象灾害预警中心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l.gov.cn/art/2023/3/20/art_1229054700_4231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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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江省宁波北仑区气象灾害预警中心选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报名时间3月29日截止)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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