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_2017湖南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夏季招聘简章

副标题:2017湖南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夏季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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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原名永州市国土测绘队,成立于1989年,是隶属于永州市国土资源局的直属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2010年经永州市编办批准,更名为“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


经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我院具备乙级测绘资质和乙级土地规划资质。主要业务范围为:从事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矿山测绘)、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数字化、建立数据库)等测绘业务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可研和设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编,矿产开发规划设计业务等工作。


2014年9月,经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察审核,确定为永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二、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格条件


1、岗位名称:测绘工程、城乡规划(含土地管理)、地理信息等专业技术人员。


2、资格条件: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合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身体健康,具备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35岁以内(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限条件)。


3、专业技术要求:


测绘工程专业,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有房产测绘工作经验者优先。


城乡规划(含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等专业,从事过国土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工作,能熟练使用MAPGIS、ARCGIS、AUTOCAD等绘图软件及工程造价预算软件的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永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及各信息网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毕业文凭(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相关资格证书、简历,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的电子版发至 20832435@qq.com。(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院办公室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402室。(永州市湘永路267号)。


4.报名电话与联系人:吕女士:13607462020;办公室电话:0746-8373933


(三)资格审查


由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以电话告知。


(四)试用与考评


1.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时间到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报到。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评。


3.应届毕业生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1200元/月,生活补贴300元,住宿统一安排。试用期间无绩效工资。


4.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家试用期工资待遇为5000元/月),生活补贴300元,住宿统一安排。试用期间无绩效工资。


5.试用期间,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不符合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我院有权辞退。


(五)体检


试用一个月后,由院办公室安排至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试用期考评和体检情况,经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五、正式聘用、待遇


公示期届满,按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文件规定,由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与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工(暂定)相关手续。


聘用期间基本工资参照市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核定,业务绩效工资按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正式职工待遇标准执行(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家待遇参照永州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规定执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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