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导语】调研报告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调查,二是研究。调查,应该深入实际,准确地反映客观事实,不凭主观想象,按事物的本来面目了解事物,详细地钻研材料。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经济发展反差现象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经济发展反差现象调研报告
一、我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主要做法
(一)加快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提高,我区不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塑造“廉洁、高效、公正、务实”的机关形象。
一是健全党内监督,打造一支廉洁勤政的干部队伍。我区主要是通过建立健全述职述廉、民主评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以及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常委会开展理论研讨等形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开展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使领导干部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尤其是加强了对“一把手”的监督,要求“一把手”要主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经常同大家谈心,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虚心听取班子成员和下级的批评建议,带头进行自我批评。在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述职工作中,特别注重党政“一把手”的廉政述职,并以廉政述职为载体,把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和领导干部的自我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深化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同时,不断拓宽权力监督制约的领域和范围,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真正做到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不留监督“空白地带”。今年区委以台发[2012]24号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建立和完善决策目标体系的意见》、《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建立和完善执行责任体系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工作的意见》,建立和完善了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改进了干部作风,推动了工作落实。
二是推进效能监察,打造高效务实型政府。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我区把开展机关效能监察与优化发展环境紧密结合起来,较好地解决了人民群众关注的机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机关作风问题。制定并印发了《台儿庄区改进机关作风和提高工作效能的暂行办法》、《关于对全区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效能告诫的规定(试行)》和《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在全区各级各部门普遍推行了首问责任制、服务制、挂牌持证上岗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效能考评和失职追究等制度。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批共精简行政审批151项,占总审批事项的55.3%。制定了扎口收费、进企业检查报批等11项制度,有效规范了检查、收费行为,遏制了“三乱”等现象的发生。围绕区委工作中心开展效能监督,把效能监察的重点放在对贯彻执行上级重大方针、政策、决定、命令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上,对区里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落实进行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了投诉查处机制。将区经济环境投诉中心与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合署,依托区纪委、监察局,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采取集中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明查暗访,受理并查处干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投诉事项。对投诉的案件,做到有诉必查、查必有果,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案件查办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投诉中心建立以来,共受理、处结各类投诉300余起,全部限期查结。今年8月27日,我区组织经济环境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等18个职能部门,在政府门前广场开展了“阳光投诉”活动。整个活动共受理投诉60件,现场解答有关咨询229件,解决问题30件,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60件投诉全部限期予以解决。
三是开展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把深入开展社会监督作为推进政府职能部门转变机关作风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一方面,抓好行风监督员队伍建设。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离退休干部、群众团体、基层企业中,选聘100余名政治素质高、参政议政能力强、公道正派、敢于直言、热心行风建设工作的代表作为行风监督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公开检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对各职能部门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随时监督。另一方面,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建立发展软环境评估考核体系,对镇(街)和区直部门“民主评议行风”与发展软环境情况紧密结合,并排出名次,向社会公开。不断充实完善了评议的内容和手段,拓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宽度和深度,为经济发展创造了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
(二)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着力优化服务环境。近年来,我区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区领导、政法各部门都确立了联系企业,负责联系企业的发展环境问题,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全过程,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是实行了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八个不准”。即除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外,不得对企业进行检查和处罚;除法律赋予其强制执行手段的机关或收缴费人双方以合同约定外,不得责令银行强行划拨企业款项;不得要求企业购买其指定的产品;不得对企业举行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不得向企业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不得要求企业向指定的施工单位发包工程;不得强制要求企业集资、摊派或赞助;不得实施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定,有失公正,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是实行了外商投资企业行政审批服务代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优化服务环境,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以台办发[2012]39号印发了《关于对外来投资项目实行行政审批服务代理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外来投资固定资产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实行立项审批、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建设工程规划、环保、文化许可、卫生许可、企业代码、项目用地等审批手续,以及项目相关的供电、供水、通讯、消防、用工、拆迁、户口迁移、子女入学入托等手续。实行“三联”,即项目联席会议、项目联审、项目联办。
四是建立了企业测评点制度和优化发展环境义务监督员制度。在全区范围内选择22家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我区优化发展环境测评点。规定凡到测评点检查、执法的行政部门,必须填写由区经济环境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统一印制的《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测评卡》,测评点负责把有关行政职能部门检查、执法情况及时反馈给区经济环境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同时,聘请测评点的企业法人代表担任我区优化发展环境义务监督员,参与对我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监督和民主评议,并对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台儿庄区始终将诚信建设作为支撑地方经济发展的长远战略资源,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关键举措。一是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深化服务制,推进诚信机关、诚信政府建设,保证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保持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和严肃性。开展了公开服务活动。组织34个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通过电视台,向全区公开部门服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打造诚信企业。税务、金融、工商、质监以及政法机关密切配合,严惩那些严重影响台儿庄形象的恶性失信事件,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今年9月初,青岛某企业与我区一企业发生业务,期间,我区企业工作人员向对方索要价值1400元的物品。区经济环境投诉中心了解情况后,迅速作出处理,追回现金,退还青岛客户。三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在全社会加强诚实守信教育,提高公民信用意识,做到人人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形成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四是规范市场经济行为。进一步完善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各种经营活动,纠正不正当竞争,打破部门和行业垄断,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坚实的发展平台,努力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四)积极出台优惠政策,大力营造优惠稳定的政策环境。按照“先进地区能办到的,我们也要办到,而且要努力办好”的原则,放低门槛,让利于商、让利于民。在税费政策上,规定“投资新建的工业企业自投产年度起,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年超过20万元,按照企业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第一年90%,第二、第三年的50%,第四、第五年的30%奖励纳税企业用于发展”、“对外地客商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500万元以上、新上的各类企业项目,从开业或投产之日起两年内免予收费”等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台儿庄区民营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并把监督检查贯穿到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的全过程,确保区里出台的财政、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土地使用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确保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灵活运用上级政策,做到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五)加大企业周边环境的治安整治力度,营造规范有序的法制环境。我区公安机关专门成立了经济110特警队,处理涉及企业的治安环境问题。今年以来,经济110把涉企案件全部作为重要案件,本着公正、依法、快速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先后召开了两次警企座谈会,认真听取企业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针对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增强警力,加大巡逻力度,加强警务区建设,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今年1—10份,共受理涉及经济环境的案件106起,处理96人,其中治安拘留51人,治安罚款52人。对每一起涉企案件,随时通报到其他企业,加强了企业的自我防护能力。今年10月份,泉兴水泥公司连续出现原料运输车辆被堵事件,一度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济110及时出警,一次拘留涉案人员11人。同时,我们还做到点面结合,对于点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重点打击;对于面上存在的普遍问题实施专项治理。近几年来,每年都确定一项或几项治理内容进行专项治理。先后开展了企业周边环境、“三乱”问题、涉企执法问题、乱办班乱培训问题和机关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每年都召开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对破坏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XX年以来,先后召开了14次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对查处的72起典型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开展全区性明查暗访活动20次,发现问题82起,全部进行了限期整改。
(六)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大力优化人才环境。近年来,我区突出抓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三个环节,主动把人才服务工作融入到全区经济发展的大循环。建设、完善了人才市场,成立了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展每月一次人才交流活动,为外地人才落户台儿庄开通了方便渠道。对引进的人才,在建档、职称申报、评定等方面给予方便和优惠。制定了《台儿庄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对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经费提供、家属就业、子女求学等诸多方面给予了优惠政策。每年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教、技术、管理人才进行表彰,对引进人才先进单位和建立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等营造重才爱才的良好环境;同时还建立了“台儿庄区人才网”,充分发挥人才网络的纳才功能。使我区的人才总量和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结构不断优化,人才在全区范围内合理流动的状况已初步形成。我区XX年制定了关于《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规定》,每年拿出1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科技型企业的发展,科技、财政等部门紧密配合,抓好区内专项扶持资金计划的落实,选择创新能力强、潜力大、效益高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并积极引导企业和有关单位加强了科研机构建设,全区较为规范的科研机构发展到8家,全区11家骨干企业与10多家科研院所建立了技术协作关系,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XX年以来,全区累计取得科技成果60多项,其中7项获省市科技进步奖。2012年以来,全区专利申请量达到26项。为我区各项事业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几年的改革和创新,我区的发展环境不断得到优化。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的发展环境与企业和群众的要求,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还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影响了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在思想认识上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不能摆正管理和服务的关系,重管理轻服务。在部门利益与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总是囿于部门利益。有的部门经济利益至上,以罚代管,并把罚款指标进行量化;有的部门服务变味,搞行业垄断,推销产品,赢取利益;有的部门执行政策过死、过硬、过高等等。
二是落实制度不到位。近年来,围绕治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但一些制度抓落实的力度不够。如涉企收费、检查的制度落实还不到位;机关效能管理还存在一定差距,有些部门办事效率低,事难办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有些部门遇事推诿,无利益时该作为的不作为,有利益时不该作为的乱作为,甚至人为设置障碍等。
三是社会监督不到位。在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监督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全社会监督的合力。特别是违诺的惩处和问责还不到位,对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彻底。有些部门“一把手”不能切实负起责任,对本部门的问题放纵不管,做老好人,致使有些很好的制度无法落实。有的领导同志在治理环境问题上没有落实好“一岗双责”。
四是企业周边环境治理还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有关政法部门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比较复杂的社会原因,“三强五霸”和一些治安问题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反映较为突出。
三、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措施建议
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一项全局性、紧迫性、长期性的艰巨任务,牢固树立抓环境是抓生产力,抓环境就是抓机遇、抓开放、抓发展的理念,采取超常规的措施和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
(一)围绕服务环境,加强干部群众思想教育。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首先必须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队伍、人民群众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经济发展环境的好坏,一个人就起到决定因素,就象一个“癌细胞”。因此,切实让全区干部群众明确“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人人都是投资主体”的深刻内涵;明白外商来我区办企业、上项目,帮助他们就是帮助我们自己。同时,对在优化环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那些损害经营者合法权益、有意刁难企业和投资者的人和事,给予公开曝光,扩大教育和震慑效果。对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影响环境建设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个人不作为、乱作为,影响企业发展的,坚决实行待岗、离岗,直至撤职或清除出机关队伍。
(二)围绕政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与办事质量。一是建立和完善效能管理体系。规范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强化效能监察。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做到一月一暗访,一月一通报。对违反机关效能监察有关规定的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整改一起。三是建立行政执法部门中层干部岗位轮换制度。强化部门内部管理与监督,彻底解决部门办事“中梗阻”问题。四是开通“零距离服务”直播间。在区电台开通“零距离服务”直播节目,组织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轮流到电台,通过热线电话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五是开展“行风万人评”活动。组织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区党政机关人员、社团组织人员以及优化发展环境义务监督员、企业法人代表、城市居民和农民代表,对行政执法部门及政府公共服务行业进行民主评议。重点评议勤政为民,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评议结果与年终总评一并作为评选“行风建设十佳单位”的依据。凡企业、商户、群众对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举报,情况属实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并对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单位评先资格,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得提拔重用。七是抓好行政审批服务代理制的落实,为外来客商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三)围绕治安环境,着力推进“苏鲁边界平安区”建设。加大经济发展环境的专项整治力度。重点对建设环境方面的问题、“四乱”行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进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向施工单位索拿卡要、故意刁难和借机敲诈等行为。对涉及区级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案件,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有权调度执法单位进行严肃处理。重点打击“三强”行为、惩处“五霸”分子,解决企业周边环境不宽松等问题。经济110特警队要加强企业周边的治安管理,组织巡逻力量,加大巡逻力度与密度,严厉打击破坏企业发展环境的不法行为。
(四)围绕诚信环境,着力打造诚信政府、诚信企业和诚信社会。努力完善以政府信用为关键、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信用制度,规范市场交往中的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和契约关系,完善市场规则,加强舆论监督,健全企业退出机制,构建完善的企业诚信体系。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执法力度,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原则,营造市场准入、交易、竞争、消费的良好环境。创建以道德为支撑、以法律为保障的诚信环境。政府部门完善服务制和违诺责任追究制。
(五)围绕政策环境,着力抓好政策的落实与兑现。创造性地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用足用活上级出台的优惠政策。同时,在不违背上级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搞好本地区优惠政策的兑现,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要经常和民营企业主联络,采取多种形式,把区政府优惠政策宣传到位,把国家税法与区政府优惠政策的结合点给企业讲清楚,特别是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的计算方法、汇算清缴的法定程序给广大民营企业主讲清楚,让他们心中有数。应返还数额应全额返还,限度地使他们体会到政策的优越性,减少对我们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质疑。进一步扩大“一口收费”管理范围,努力减轻企业税外负担。
【篇二】经济发展反差现象调研报告
其实,这种反差现象的产生,在我国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实现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有其必然性。准确地说,国有工业的效益并不是下降,而是发生了转移,不然就不会有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工业效益的转移主要是向原材料和基础产业、向第三产业,以及向个人分配三个方面转移,而且这种转移可能要持续到我国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会稳定。
首先是效益向原材料和基础产业转移,包括能源、交通和基础设施部门,这一趋势在80年代后期变得更为明显了。以上海为例,国有工业可比产品在80年代末因原料材料价格上涨多支出约80多亿元,而产品调价增加的收入约70多亿,即有10亿多元利润(约占总利润10.4%)转移出去了。此外,连同能源交通提价、征收能源交通基金、基础设施使用收费等,估计国有工业15~20%的利润转移到原材料和基础产业部门。这一转移的结果促进了原材料工业和基础设施的较快发展。
其次是向第三产业转移,尤其是转向金融保险、房地产业和中介服务部门。仍以上海国有工业为例,80年代中期每年支付银行的利息不足1亿元,到90年代则达20亿元以上。此外,广告宣传、土地有偿使用、房地产增值提价、教育附加费提高、对文化事业的资助等等都使企业效益转向第三产业,估计这部分转移占利润总额30%以上。这一转移的结果显然有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去年,上海第三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已达38%,而十年前为25%左右。
第三是向个人分配转移。由于过去长期实行低工资制,改革以来进行了分配制度的改革,使80年代平均工资的增长率高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此外,为调动人的积极性,局部实行了工效挂钩,如经营者按承包利润提成,推销员按销售额提成,设计员按设计费提成等等,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分配向个人倾斜。效益向个人分配转移的结果促进了消费结构的变化,从而引导工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并使产品附加值有所提高。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为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创造了条件,如民营经济、股份制的发展等。
回顾50年代和60年代,工业经济效益较高的原因恰恰与当前发生的转移相反,那时为了迅速实现工业化,通过计划经济的手段把效益集中到工业领域:原材料、农产品、能源交通的价格都压得很低;基础设施、土地、资金的使用成本很低,甚至不收费;职工的工资也很低;从而保证国有工业有较高效益,使工业得以迅速发展起来。然而,经过30年后,基础产业的瓶颈、第三产业的衰退、消费结构单一、消费水平不高日益成为经济迅速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当我们向市场经济过渡,要调整经济结构时,市场这一无形的手就必然会调整利益分配格局,并通过利益结构的调整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化,进而促进经济的高速增长。所以说,上述国有工业效益的转移是我国经济进行市场化改革和结构调整的必然趋势。
然而问题在于我国原来建立的国有企业是一个小社会,它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责任和社会负担,职工对企业的依附性较强,无论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均依赖于某个具体企业。在各方效益向国有工业集中时,企业能够承担,甚至引以为优越性。但当效益向其他方面转移时,企业并未能将其过渡的社会责任和负担转给社会。因此越是老企业困难也就越大。此外,由于政府对国有企业干预过多,产权也不明确,企业对消化效益转移的积极性也不高。这种状况显然给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转移企业经营机制带来了困难。
为解决上述问题,促进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一是要从宏观调控上把握工业效益转移的度的界限,有效制止政府部门和社会对企业的摊派;二是加速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包括建立医疗、待业、养老保险制度和推进住房商品化的改革等;三是要切实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把主要精力放到降低经济的不确定性和组织社会服务上,不再介入企业经营和风险,让企业轻装上阵,自主经营,在竞争中优胜劣汰。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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