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始建于1958年。经过5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具有持续科技创新与发展能力,特色鲜明的国家西部“资源与能源和新材料高技术创新研究基地”。 建所以来,为国家经济建设、科技事业发展,特别是我国石油化工和战略高技术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兰州化物所目前主要开展资源与能源、新材料、生态与健康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工作。目前拥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中心、1个中科院与甘肃省共建的重点实验室、1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2个所级研究单元,分别是:羰基合成与选择氧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固体润滑国家重点实验室,精细石油化工中间体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科院西北特色植物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甘肃省天然药物重点实验室),甘肃省黏土矿物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环境材料与生态化学研究发展中心),先进润滑与防护材料研究发展中心、清洁能源化学与材料实验室。此外,研究所还在距兰州70公里的白银市建设了“兰州化物所白银中试基地”,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崂山区人民政府联合共建了“兰州化物所青岛研发中心”,与苏州市工业园区共建了“兰州化物所苏州研究院”,与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政府共建了“兰州化物所盱眙凹土应用技术研发中心”,与义乌市科技局共建了“义乌市中科院兰州化物所功能材料中心”。
建所以来,经过几代科研工作者的艰苦努力、开拓创新,获得科技奖励近230项,其中奖励38项(含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31项、摩擦学领域国际奖1项,为国家经济建设、科技事业发展,特别是我国石油化工及战略高技术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同时在催化、润滑和摩擦学理论以及分离分析科学与技术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创造性的贡献。近年来,研究所每年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700多篇,其中被SCI和EI收录及引用的论文数量名列国内科研机构前列;每年申报160多件的国家发明专利及一定数量的国际专利,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和甘肃省名列前茅。研究所现有在职职工600人,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6人、首批“万人计划”入选者3人、国家“”入选者5人、研究员及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100人、副研究员及高级工程技术人员189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26人、“西部之光”入选者48人。
兰州化物所是国家首批批准有权授予研究生学位的单位之一,60年代开始培养研究生,1986年开始培养博士生,1990年建立博士后流动站,2000年成为中国科学院博士生重点培养基地。研究所现设有物理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和材料学4个博士研究生培养点和物理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材料学、工业催化、材料工程、化学工程、制药工程8个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并设有化学博士后流动站。
根据研究所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诚邀海内外有志之士加入,共创辉煌。
一、招聘计划
(一)国内外优秀人才
1.招聘岗位
“特聘优秀人才计划”研究员或副研究员(简称“特聘人才计划”)。 根据应聘人员条件可推荐申报国家“”项目或中科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项目。
2.应聘学科与研究方向
资源与能源:以资源的优化利用为目标,探索建立基于原子经济性导向的催化反应新体系,发展环境友好的催化新材料与新过程。解决非石油来源的能源化工关键共性技术,为油气、矿产及生物资源的高效清洁转化提供理论依据和相关技术支撑。开展清洁能源利用的关键科学与技术研究,解决太阳能、风能利用中的重要化学与材料问题。
新材料:以材料性能优化和应用为目标,发展新概念材料及其制备技术。探索新型多功能材料的组成、结构、界面设计理论与方法,研究材料在制备和服役中的化学、物理、力学作用规律,发展先进润滑防护材料、高值化的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纳米材料等功能材料。
生态与健康:以西部生物与矿产资源的高效利用为目标,发展天然植物功能成分的分离、提取、分析、结构鉴定和活性表征的集成技术与方法学;研究代谢关键酶、功能基因、外源性小分子与生物大分子相互作用的机制;研究资源利用及工业废弃物处理的科学技术问题,发展生态修复和水体净化及污染物治理技术;加强天然药物以及功能产品的研发。
3.应聘基本条件
(1)“特聘人才计划”研究员: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及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在国内取得研究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岁,对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特聘人才计划”副研究员: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2年及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在国内取得副研究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内有连续3年及以上科研工作经历,以及优秀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不超过30岁,对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在本学科领域开展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工作,取得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要的发明专利等。
(3)符合研究所对研究员、副研究员岗位的学术水平要求,有能力带领团队在本领域开展研究并做出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
(4)恪守科学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具有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而奋斗的奉献精神。遵守国家、中科院和研究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5)符合研究所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其他相关条件。
(二)优秀青年人才(招聘计划见附件)
招聘岗位:副高级及以下岗位人员
应聘基本条件(其他条件见招聘计划相关需求条件):
1.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2.学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已在相关领域的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或申报专利。
5.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及要求
(一) 自发布招聘启事之日起,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 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
2.本人学习和工作简历(包括研究工作概况,发表论文目录、专著、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本人详细联系方式等)。
3.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届毕业研究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4.两位专家的推荐函(应聘国内外优秀人才计划需提供三位国内外知名专家推荐函)。
(三)应聘程序
1.符合条件应聘者提出申请,将应聘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投递到相关的联系人,初审通过后需提交相关应聘材料纸质件。
2.研究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通过初审的应聘者,研究所将组织专家进行竞聘答辩评审,应聘者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4.通过专家评审的应聘者,研究所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进入研究所的聘任程序。
5.国内外优秀人才计划应聘者按中国科学院及研究所关于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的相关聘用规定办理。
三、聘后管理
(一)采用引进研究所特聘人才计划等方式招聘专业人才,按照中科院及研究所岗位聘用规定进行管理。
(二)聘用期间的人事、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参照国家、中科院、地方以及研究所的相关规定执行。研究所根据不同的人才计划提供科研专项经费或科研启动费;提供住房补贴或租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等。根据本人意愿户籍可选择在兰州或青岛或苏州。
四、联系方式
应聘者与相关人员需求部门联系人联系(详见附件人才需求计划)并将应聘材料同时发至研究所人事处或咨询联系: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中路18号
邮 编:730000
联系人:郑老师 陈老师
电 话:0931—4968168 4968668
传 真:0931—8277088
E-mail: hr@licp.cas.cn
网址:http://www.licp.cas.cn
原标题:兰州化物所2017年人才招聘启事
点击下载>>>
岗位申请表
中科院兰州化物所岗位应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