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举行山东考区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辽宁省各考区延期举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通知

副标题:辽宁省各考区延期举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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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辽宁省司法厅获悉,辽宁省各考区延期举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通知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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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根据辽宁省当前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并经司法部批准,辽宁省各考区原定于2021年11月21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主观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等事宜,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省司法厅和辽宁省各考区司法局有关考试信息,积极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咨询电话:

  沈阳市咨询电话:024-22874828

  大连市咨询电话:0411-83767980

  鞍山市咨询电话:0412-5591280、5591282

  抚顺市咨询电话:024-57760648

  本溪市咨询电话:024-43665836

  丹东市咨询电话:0415-2212799

  锦州市咨询电话:0416-2124001

  营口市咨询电话:0417-6656033

  阜新市咨询电话:0418-2915630

  辽阳市咨询电话:0419-4132328,15694192016

  铁岭市咨询电话:024-72683368

  朝阳市咨询电话:0421-2622884

  盘锦市咨询电话:0427-3417016

  葫芦岛市咨询电话:0429-312800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辽宁省各考区延期举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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