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强化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2023年长兴县继续实施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工作,拟面向重点高校引进20名硕博士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党政储备人才20名。结合我县的专业需求,设置6个综合职位。引进人才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县综合部门、乡镇开展实践锻炼,实践锻炼期满,人事关系划转到各单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国(境)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志于到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优秀,且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2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或各类处分人员、被单位辞退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长兴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组织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部分高校就业信息平台和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zjcxrc.zjcx.gov.cn/)发布公告。
2.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符合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2023年长兴县党政储备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相关附件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490578705@qq.com。(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1:4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谈人员名单,低于1:2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面谈前向面谈对象发放《面谈邀请函》。
4.组织面谈。在面谈报到现场进行资格复核,面谈对象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2023年长兴县党政储备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以及报名时提供的其他附件材料的原件,应届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面谈合格分为60分,面谈合格的,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引进职位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6.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7.公示聘用。根据面谈、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拟录用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现场面谈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一次递补。录用公示后,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出现上述情况,不再递补。
五、相关政策
1.面谈补助。对应邀来长参加面谈的,现场面谈期间统一为应聘者提供免费食宿,结合大学生招引政策,按照路程远近给予一定的往返交通费用补贴,标准为:湖州市内100元/人、浙江省内300元/人、省外600元/人。
2.入职待遇。对新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给予最长4年免费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并纳入购房政策享受范围,并分别给予硕士15万元、博士35万元的购房补贴。
3.培养提拔。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考核期,考核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及时调任公务员。
六、其他
1.本公告由长兴县委组织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报名人员需了解最新动态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长兴人社)。咨询电话:长兴县人力社保局事业管理科0572-6025574;人才工作科0572-6042086。
附件>>>点击查看
2023年浙江省长兴县党政储备人才引进计划表
2023年长兴县党政储备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原文标题:2023浙江湖州市长兴县党政储备人才引进20人公告
文章来源:http://zjcxrc.zjcx.gov.cn/a/2023/01/12/183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