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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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高中会考频道从辽宁招生考试之窗了解到,2022年7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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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7月15日-17日举行。为切实做好本次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和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7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2〕43号)以及我省有关防疫要求,省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


  一、考前准备


  1.考生须不迟于考前7天(7月8日)返回报考所在地,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具体防疫要求以考点所在地区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为准。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的考生,需在报考所在地按要求完成3天内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时间需超过24小时),并携带上述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跨省或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到达报考所在地后,需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2.参加考试的省内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7天起至考前1天,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其他考生由当地招考办负责从考前7天起至考前1天,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异常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所有考生均要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附件),并在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交考点相关负责人。


  3.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4.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等因疫情防控被隔离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场所或隔离考场安排其参加考试,并及时上报省招考办。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由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5.考生应于考试日前7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通过辽事通健康码“健康信息”或“风险排查”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


  6.考生需提供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从首场考试前进入考点时间计算,倒推48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纸质或电子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的时间和地点,如考点所在地区有其他要求的以公告为准,下同)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并随时关注和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的考生还需携带按要求完成的3天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入场检查


  1.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佩戴口罩,现场出示:(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纸质准考证;(3)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的考生还需携带按要求完成的3天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辽事通健康码”(绿码);(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6)《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2.考点设多个体温检测通道,进入考点的考生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并保持一米以上间距,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疾控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教育部门、招考办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期间高、中、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三、应试要求


  1.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2.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3.考生对《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各地考试防疫工作环节有特殊要求的,请考生按照当地防疫工作要求执行。


  附件: 《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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