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方法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见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办事指南》)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
2.报名条件
(一)在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与出版物策划、数字出版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出版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出版工作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出版工作,具备相应的出版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二)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四)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二)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五)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申请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七)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指导意见》、《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中与报名有关的各项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3.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http://zg.cpta.com.cn/examfr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