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和地点1.资格复审时间: 8月29日至8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2.资格复审地点:山西省财政厅405房间(太原市迎泽大街345号)。
二、人员范围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5: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不足5:1的按实有人数。(名单附后)
三、复审要求
1、按照《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存档备查。
2.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主要信息不实以及其它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将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专业测试、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省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复审之后的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等各阶段工作安排均会在山西省财政厅门户网站www.sxscz.gov.cn进行公告或公示。
同时,要保证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咨询电话:0351- 4040560 408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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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西省财政厅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