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赴外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16人】已发布。为打造数字龙华,引进高素质人才,深圳市龙华区决定赴外面向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要求的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应届生。具体包括:
(一)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位证书)。
(三)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参加“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在校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品行问题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其它条件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考生毕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入围的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学习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的不接受报考。
定向生或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聘用时按照公告的岗位等级进行聘用。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学科代码),则相应的三级专业(专业代码)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有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用于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属国(境)外学历的须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的中文译本。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人员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年龄40周岁(即1981年4月22日之后出生),各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两轮面试,根据成绩高低确定拟聘人选,并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一)预报名
考生自4月22日16:00起至5月15日16:00前,登录系统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成绩单、就业推荐表等以及其它应聘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确认后,不能再调整报考岗位,重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校园宣讲和现场报名
计划分别在武汉、成都举行校园宣讲会,现场接受报名。校园宣讲行程将根据疫情形势同步调整。
(三)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
招聘单位专家组根据考生学习经历、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所获奖项荣誉等要素综合分析研判考生与岗位的匹配度,择优确定进入第一轮面试人选名单并在网站上公布,未被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第一轮面试采取线上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在公布进入第一轮面试人选名单时由各单位一并公布。面试主要内容为自我介绍、结合考生简历进行问答以及专业能力问答等。各用人单位进行评分,对评分进行高低排序,按不超过岗位拟聘人数10倍、不低于岗位拟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的人选,具体人选名单在网上公布。
第二轮面试地点设在深圳,具体时间、地点视防疫工作要求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或固定题目问答。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排名高低、按照各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直接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第一轮面试成绩不带入第二轮面试)。
(五)考察
由单位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录用,招聘单位可申请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由区委组织部将拟聘人员名单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招聘人员经公示有投诉,经查投诉属实且违反招聘公告或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有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拟聘人选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招聘文件中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入职转正后,聘任到岗位相应等级的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二)考生应按规定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温检测、自主申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不按规定配合者,取消考试资格。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深圳市及宣讲城市疫情风险等级以及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深圳市龙华区组织人事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入职,享受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列入区内公租房保障范围,积极促进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等。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报考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
1.龙华政府在线网站:www.szlhq.gov.cn
2.报名网站:https://lhqsydwzp2022.htirc.cn/v1/
(七)咨询电话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5日,可于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公告咨询电话:0755-23338342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755-83256466、0755-83255154
(八)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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