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及代码 |
面试 分数线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 时间 |
备 注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业务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0912001001) |
102.4 |
郭倩 |
435151015809 |
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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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莹 |
435164062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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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蕾 |
435164062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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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永春 |
435153603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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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玲 |
435164062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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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步江 |
435164062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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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靖 |
435142262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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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娟 |
435164062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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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晖 |
43516217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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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科员 (1012002001) |
114.1 |
范永琛 |
435232145903 |
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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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敏 |
435232133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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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晴阳 |
435264042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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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凯 |
435264042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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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雨欢 |
435264042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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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青 |
435264042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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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气象局计划财务科科员 (1001003002) |
111.7 |
张婕 |
435264042725 |
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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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保康 |
43526208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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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捷 |
435262181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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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科员 (1012003001) |
106.3 |
马丽 |
435232108215 |
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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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雅茹 |
435264042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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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靖 |
435264042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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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平 |
431232112308 |
调剂 | |||
黄元媛 |
435264042829 |
调剂 |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科员 (1012004001) |
109.4 |
潘娜 |
435264042906 |
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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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然 |
435264042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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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飞 |
435264042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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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气象局办公室科员 (1012005001) |
107.1 |
侯炳文 |
435264042912 |
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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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思帆 |
435251231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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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瑞华 |
435232164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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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气象局防灾减灾科科员 (1112006001) |
102.1 |
王文馨 |
435251233309 |
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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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锋 |
435232069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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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立刚 |
435264042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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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3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nxqxrsc@163.com(电话告知宁夏气象局人事处,电话0951-5029804)。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单位)××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13日18时前传真至0951-5029834或发送扫描件至nxqxrsc@163.com(电话告知宁夏气象局人事处,电话0951-5029804)。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3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月22日上午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原件于22日12时前宁夏气象局人事处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17年2月23日和2月24日进行。
1.2月23日
报考0912001001(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业务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1012002001(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科员)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2月24日
报考1001003002(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气象局计划财务科科员)、1012003001(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科员)、1012004001(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科员)、1012005001(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气象局办公室科员)、1112006001(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气象局防灾减灾科科员)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当日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于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行政楼6楼学术报告厅。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71号。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8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30点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院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电话:0951-5029804/5029845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待业证明(样式)
宁夏气象局2017年国家公务员面试时间、面试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