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上海市戏曲学校)为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因工作需要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 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职位与岗位要求(附件)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1. 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截止。
(2)报名要求:凡符合本次招聘范围、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寄至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办公室(复印件不予退还)。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
2. 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收到的报名信息表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核。
3考核
考核方式采取笔试或试讲与面试相结合进行。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或试讲。笔试或试讲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根据笔试或试讲分数由高到低按1:2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测试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进行审核,面试事宜另行通知,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照笔试或试讲、面试成绩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安排体检。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5.考察
由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站和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对于正式录用的人员,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本市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211号 邮编:201102
联系电话:021—34227462 64803366 联系人:卢老师 雷老师
Mail地址:leiyanmingzh @ 126.com
监督电话:021---5480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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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及招聘岗位.doc
2017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招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