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杭州市西湖区益乐路39号蓝海时代国际大厦)。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基本条件:品行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形象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熟悉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使用、表格和文档制作;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大于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大于40周岁。
专业要求:
岗位 |
招聘数 |
专业及学历要求 |
文秘 |
1 |
大学本科学历,有较好的书写能力 |
体系管理 |
1 |
|
药品审评、核查 |
2 |
药理、生物及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
药品监测 |
2 |
|
化妆品审评、监测 |
2 |
二、性质和待遇
本次招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即签订聘用合同,各项工作待遇、管理参照事业编制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3日前。
报名人员将报名表和毕业证书(应届的暂不需要)及招考岗位所需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zjcdce@zjcdce.org.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以邮件回复作为是否报名成功的依据);
或邮寄:杭州市西湖区益乐路39号蓝海时代国际大厦1号楼6层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邮编310012;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71-81061221;以电话回复作为是否报名成功的依据。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2月7日前。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以电子形式或电话反馈报名人员本人。
3、面试及岗位适应性实习(不少于1个月)
4、根据面试结果(40%)及岗位适应性实习打分(60%)综合确定聘用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按综合打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三)聘用
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至少须服务3年以上;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网站(http://www.zjcdce.org.cn)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请应聘者自行留意上述网站的相应招聘信息。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571-88903270。
报名表.docx
2017年1月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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