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提前了解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所有考生由所在高校负责从考前第7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健康监测异常报告表,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由考点高校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省外返琼考生参加考试应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海南省防疫规定和进入考点学校的要求,并在考试前提前7天返回海南。各考点必须做好考生进场健康监测的分类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规则,诚信考试,如7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县(市、区)旅居史(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或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必须如实报告,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2.考前7天,考生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等APP扫描海南省健康码进行每日实名健康打卡,若不扫码打卡,将会影响正常入场考试;不前往国内高风险地区、涉疫区和境外,避免直接接触来自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的人员;加强自我防护,减少到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出行;身体不适的,及时就医。
3.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自备),进入警戒线后严禁擅自摘除口罩(监考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
4.考生进入考点须扫地点码、出示行程卡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供考点工作人员核验。
5.考生必须经过测温方可进入考点警戒线内,严禁不经过测温擅自跨越警戒线,一旦违反将按违纪处理。
6.考生排队接受体温测量、身份核验、健康码、行程卡及核酸阴性证明核查时应保持间隔不小于1米的距离。
7.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灰码的考生应按疫情防控要求提前转绿码。健康码不为绿码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需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自备)且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色、体温低于37.3℃及非风险区考生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电子版或纸质版证明均可,如无法确定采样时间,则以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时间往前推6个小时为准)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县(市、区)旅居史人员(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在入琼口岸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管控。管控期满后参加考试的,应持考前48小时内1次(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4)在考试过程中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监考员。考试期间发热(体温超过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中止考试或不得与其他健康考生同场考试,转至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8.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不按要求提供考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3)尚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
(4)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灰码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县(市、区)旅居史者,按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仍处于管控期内或是居家健康监测期未满的;
(6)考前8天内有境外及香港特区、台湾地区旅居史的;
(7)进场时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觉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经专家研判不可以参加考试的;
(8)其他特殊情形经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为不可以参加考试的。
9.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考场规则,诚信考试,如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必须如实报告,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存在不能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其他
疫情存在动态变化,我局将根据国家和我省考试管理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和更新,并在我局(http://ea.hainan.gov.cn/)发布提示,请考生随时关注海南省考试局网站。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2022年下半年CET笔试时间为12月10日,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简称A-B级)时间为12月11日。
1.报考CET4-6和A-B级的考生都须签订《诚信考试书》。
2.按规定时间入场,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自觉接受身份核实和入场安检,按要求在考场对照表上签名并对号入座。迟到禁止入场。
3.除2B铅笔、黑色签字笔、无封套橡皮等考试必要用品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报刊、笔记、资料、草稿纸和手机等各种无线通信工具、音像器材、电子设备等物品入场。
4.入座后,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以便核验。
5.答题前须按要求在试题册(试题)和答题卡相应栏内准确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凡填涂错漏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6.考试终了前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7.必须在规定做答的位置填涂答案,书写部分一律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填涂部分一律使用2B铅笔,否则一律无效。考场内考生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如有文具问题可向监考员举手要求解决。
8.不得向监考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如遇试卷损坏、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可向监考员举手报告。
9.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10.开考指令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否则按抢答处理;未按指令提前翻阅试题册、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的按违规处理;考试结束指令一发出,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反放在桌面上,否则按拖答处理。监考员清点试卷、答题卡完毕并发出指令后方可退场。严禁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11.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工作。考场发生的问题监考员有权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者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
12.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四、学法守法诚信考试
真诚希望各位考生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律观念和诚信考试意识。考生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成绩无效。
1.使用伪造或虚假身份证件。
2.在考场内大声喧哗、吃食物、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3.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未经监考人员许可离开教室。
5.对考场工作人员有言语或肢体冒犯或攻击行为。
6.协助他人作弊,代替他人考试或者请他人*。
7.以任何媒介复制任何部分的考试材料。
8.窃取或试图窃取考试材料。
9.其它违规情况。
原文标题: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笔试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http://ea.hainan.gov.cn/ywdt/crgkdxyyslj/202212/t20221201_3321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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