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2号)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外专培中发〔2016〕2号)精神,现将我区2016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5日 |
上午10:00—11:00 |
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英语) |
下午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30考试 |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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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00考试 |
三级口译实务(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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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 |
上午9:30—11:30 |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语) |
下午14:00—17:00 |
二、三级笔译实务(英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