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人数
2023年迪庆州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3人(其中定向招聘10人),州本级49人,香格里拉市164人,德钦县110人,维西县70人。招聘具体单位及岗位详见《迪庆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普通岗位
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定向岗位
1、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需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在县级及以下单位服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简称特岗教师)、支教支农支医扶贫计划的大学生(简称“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简称西部志愿者)。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是指按团中央或团省委下达的计划派遣、并持有团中央或团省委签章的服务证的人员,各高校自行派遣的人员不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2020年3月(含本月,下同)以前担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连续任职至今且目前仍在岗的村(社区)“两委”正职;2018年3月以来连续担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并且目前在岗的村(社区)副职或者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时间可合并计算。
3、定向招聘残疾人岗位仅限肢体残疾、听力残疾或视力残疾且残疾等级为四级的人员(侏儒症除外)报考,报考者须具备独立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且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1)服役满2年(含)以上,2023年3月(含本月)前正常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2)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安置地县(市)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定向招录退役军人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5、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1)驻迪部队现役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2)驻迪部队2020年前由现役干部转改为文职人员且经批准随军的未就业家属;(3)以上军人任职命令和实际工作地均需在迪庆州境内,经旅(团)级以上政治工作机关批准家属随军(以正式随军文件和档案中随军审批报告表为准,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4)随军家属仅限配偶,且已办理落户迪庆手续(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随军家属未就业是指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6、报考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岗位的应聘人员需填写《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2)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博士研究生、随军家属及定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确定为2023年5月以前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现役军人。
3、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2018年以来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7、2023年3月27日后辞职、辞退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3年迪庆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统一在迪庆州人民政府网上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迪庆州人民政府网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进入“通知公告”栏中的招聘公告→点击“公开招聘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链接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8日9:00至2023年4月1日18:00;
2、审核时间:
2023年3月28日9:00至2023年4月2日18:00;
3、缴费时间:
2023年3月29日9:00至2023年4月3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5月1日9:00至2023年5月7日10:30。
5、笔试时间:
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采用机审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3、本次招聘考试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岗位,并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参考职业教育、技工院校专业目录等设置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所学课程,结合职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解释。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应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为准,与学位证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
7、生源或户籍要求有限定的,以户籍认定为准,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生源地为迪庆的2023年毕业生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资格复审前。
8、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联系方式详见:迪庆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9、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3月28日9:00至2023年4月1日18:00期间,报考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4月1日18:0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为防止报考失误,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特别是需进行人工审核的岗位(例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类同的岗位),建议应聘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并及时查看报名审核结果。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4月3日24:00前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缴费。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5月1日9:00至2023年5月7日10:3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为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期间不对原件进行审核,应聘所需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审核,应聘人员需诚信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栏目公布。
3、本次笔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教师类(D类﹤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考生诚信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其他岗位要求的材料。资格复审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首次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相关要求详见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
(三)面试(或实作)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聘人数与有效参考人数达到或超过1:2比例的岗位中,1:2比例进入人员的最低笔试分数(含加分)作为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即首次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如出现首次笔试最低分数人员弃权情况,以首次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准)。
2、确定面试人员
(1)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笔试成绩(含加分)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含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进入面试(或实作)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若笔试总成绩含加分进入面试(或实作)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为面试人员)。
(2)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或达不到1:1的,笔试成绩(含加分)需达到或超过最低控制分数线(含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或实作)考察以实践技能操作、专业化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算。
4、面试(或实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业务主管部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及《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或实作)实施暂行办法》(迪人﹝2004﹞14号)文件的规定,提出具体面试(或实作)方案,经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5、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总成绩在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7天向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
(四)笔试加分
1、对州内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个少数民族应聘人员给予笔试加5分。(限迪庆户籍应聘人员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2、根据《迪庆州青少年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暂行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21号)。符合运动员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参加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原件经迪庆州教育体育局审核认定后的证明,将证明于5月19日下午17:00时前提交至迪庆州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3、加分只加一项,不累计加分,按项加分计。
七、成绩计算及相关要求
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分+笔试加分。
(一)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50%+面试成绩×50%;
(二)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并列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高分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成绩都并列的则对该岗位并列的人员重新组织面试)。
(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1:1确定体检人员,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并列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高分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成绩都并列的则对该岗位并列的人员重新组织面试)。
八、体检
(一)体检分别由州、县(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三)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提出体检申请。
(四)招聘单位及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执行回避规定,体检医生与体检人员之间如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结果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考察
(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内容包括考察应聘人员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核,核实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对应聘教职人员的应聘者进行司法核查,存在性侵害、拐卖、暴力侵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二)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的,在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聘用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成立由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招聘的组织领导工作,同时成立由有关领导机关和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考试规定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条件、应试书和相关政策,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主管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遵守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四)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处理。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考试监督组全程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迪庆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diqing.gov.cn)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计划岗位表会有细微调整,请各位应聘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聘计划岗位表,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三)应聘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应聘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应聘人员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应聘人员的诚信档案。
本公告由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三、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迪庆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技术咨询:迪庆州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0887-8881977
(三)监督电话:迪庆州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0887-8226003
(四)各级人社部门联系方式
迪庆州人社局:0887-8226003
香格里拉市人社局:0887-8222722
德钦县人社局:0887-8412002
维西县人社局:0887-8628879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迪庆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doc
附件3:考生诚信书.doc
原文标题:2023年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调整公告)
文章来源:http://dqzrsj.diqing.gov.cn/rsdt/202303/20230317_185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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