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现将2023年蓟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转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平台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31日
二、平台登记流程
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点击“转学”版块→选择“小学转学登记”或“初中转学登记”→填写学生信息→点击保存(点击保存即保存成功)
三、到校提交手续
1.直属小学、直属初中:2023年2月2日至3日,家长持房本、户口本等相关手续到片内学校审核。
2.乡镇小学、乡镇初中:2023年2月2日至3日,家长持房本、户口本等相关手续到乡镇中心学校审核。
四、转学结果查询
2023年2月10日,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点击“转学”板块→点击转学结果查询→按学段选择“小学”或“初中”,查看转学结果。
五、相关政策说明
1.直属小学、直属初中无空余学位的年级寒假不接收转学学生:
第二小学各年级均不接收转学学生;
第三小学四年级、六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
第六小学五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
山倾城小学三年级、四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
上述直属小学相关年级学生如需转学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第七小学就读。
实验中学八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
燕山中学八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
上述直属初中相关年级学生如需转学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第二中学或翠屏湖中学就读。
2.直属小学、直属初中有空余学位的年级按照《城区直属小学、直属初中录取顺序》规定的录取顺序接收;如超出此年级接收能力的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小学安排到第七小学、初中安排到第二中学或翠屏湖中学)。
3.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山倾城小学、第四中学四所学校实行“小学六年一学位”“初中三年一学位”的招生政策,不接收有学校片区内户籍,但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无自有住房的学生转入。
4.乡镇小学、乡镇初中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5.家长应提供真实有效手续办理入学,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发现家长提供虚假手续,区教育局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转入学生及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转学工作,区教育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另行通知。
>>>点击查看附件
1.蓟州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咨询电话
2.城区直属小学、直属初中录取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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