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2021机关工勤考试_2021年甘肃张掖市市直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副标题:2021年甘肃张掖市市直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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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 导语】2021年甘肃张掖市市直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遴选工作人员笔试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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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2021年市直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考试秩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定于2021年12月18日(星期六)在张掖育才中学举行。

  二、考生于12月15日-17日到所报考遴选单位领取《准考证》,领取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三、考生参加笔试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笔试采取“*考”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笔试所需的文具(中性笔、2B铅笔、橡皮擦、胶带、垫板)由市委组织部统一提供。

  五、考生不准携带除“两证”以外的任何物品进入考场,原则上不为考生提供专门的物品寄存服务,只在考场门口或教室讲台处设立小件物品存放处,用于寄存手机等小件物品,请考生提前妥善处置自带的其他物品。凡携带自备的考试文具、手表、钥匙、手机及其它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通讯器材和其它考试工具等用品进入考场的,按《考场规则》和《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考生考前应当减少出行和聚集,非必要不出市、不出省、不出国(境),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各种聚集性活动,不得与有国(境)外旅居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因疫情变化和疫情防控要求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七、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须在考前7天开始登陆微信小程序“健康新甘肃”,关注“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状态,每天进行体温监测打卡,如实填写《张掖市2021年市直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体温测量登记表》。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自我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的,需及时在“健康新甘肃”进行申报更新,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

  八、考生应当于考前适当时间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或者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在考试入场时能够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九、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当日,“甘肃省健康出行码”黄码和红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

  2.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的;

  3.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隔离期未满的;

  4.考前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人员接触史未按要求报备隔离或隔离期未满的;

  5.无法出示符合条件的核酸检测报告的;

  6.因存在发热等疑似症状,被防疫(医护)人员判定不能参加考试的。

  十、考生如因有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当天无法参加考试的,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一、考试期间,考生需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时摘下口罩外,自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须全程佩戴。

  十二、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须提前打开“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并完成“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验,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验无异常,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可以查到48小时内核酸检测记录的可不提供纸质报告),通过体温检测(<37.3℃)的方可进入考点,同时上交《张掖市2021年市直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体温测量登记表》。如发现体温≥37.3℃,需现场接受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防疫(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对于连续三次测温≥37.3℃的考生,由防疫(医护)人员综合评估判定后决定能否参加考试,如能参加考试,须安排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十三、考生进入考点后,禁止近距离接触交流,保持间隔1米以上,须在考点设置的警戒线范围内接受安检后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保持安全距离,有序排队离开考场,不得进入非考场区域或在校园内逗留。

  十四、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由防疫(医护)人员进行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防疫(医护)人员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十五、考生在考试期间应自觉服从防疫(医护)人员、安全保卫人员、楼门安检人员、监考人员的管理,凡不服从管理,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计入考生诚信记录,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六、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根据甘肃省、张掖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请考生积极关注张掖党建网和省、市内外最新疫情动态,并保持手机畅通,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0936-8218933

  附件:张掖市2021年市直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体温测量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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