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诸城市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范围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已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5 月16 日(星期二)-5月18 日 (星期四)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地点: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会议室(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
三、资格审查程序及要求
(一)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70元,请自备零钱),由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公章和“同意面试”字样。考生凭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各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如考生确需委托他人代审的,须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需提交材料
所有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诚信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同时,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一)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1月12日之前取得)。其中,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经招聘机关同意,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证明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或从业时间、本人现身份、是否同意应聘的意见等;往届未出派遣期的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交就业报到证;人事代理形式管理的人员,还需提交人事代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手续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7年1月12日之前取得)。
(三)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除提交毕业参加服务项目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及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的,还需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接收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户籍证明材料。
(五)报考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总量控制人员岗位的,还需提供能够证明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有关获奖证书、预备技师及以上资格证书、音乐和体育岗位相应专业方向的佐证材料(比赛的有关获奖证书、照片等)、专业证书(或裁判证)等。
五、面试人员递补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经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5 月 23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地点同上,逾期不再递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六、其他
(一)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请务必按照要求确保各项材料准备齐全,并保持通讯畅通,凡因材料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凡自愿放弃的考生,请主动联系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提供自愿放弃的书面声明或将自愿放弃声明及时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zcgwy1160@126.com),以便进行递补。
(三)下步,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有关工作,将通过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cldbz.gov.cn)对外发布公告,请随时留意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错过重要安排信息的,后果自负。
(四)面试工作暂定于5月下旬或6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请随时登录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五)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5月15日开通考试报名网址,考生可从自行查询和打印相关材料。
咨询电话:0536-6111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