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导语】据悉2017年广东广州市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明发放通知已经发布,为了方便考生对该发放事宜的了解,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该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明发放工作的具体安排,欢迎考生及时获悉,并尽快到指定地点领取。
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我中心从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发放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考试成绩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的广州市报名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合格证明(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明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证明)。
发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发证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咨询电话:020-8354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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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2、无犯罪记录;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注册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2017年广东广州市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明发放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