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 导语】在拟制工作方案过程中,必须依靠智囊人物和运用智囊技术,通过多种方法,尽量避免可能发生的问题,从而使方案更趋完善。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欢迎阅读!
【篇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 败和作风问题,坚决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工作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和乱象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好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检查我县各乡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检查农村低保经办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检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严肃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二)查处“漏保”问题。将落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奉民字〔2018〕170号)作为治理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漏保”问题。检查各地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对象及时纳入低保情况,同步排查近一年来出现重大急难状况、曾提交申请但因相关规定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对其中新增符合条件人员集中办理审核审批。
(三)查处“错保”问题。全面排查农村低保在保对象,对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或低保家庭,及时退出低保。将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作为审核、审批程序的必经环节,严禁为提高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衔接率和农村低保整户保比例,片面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的行为。
(四)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将近亲属备案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乡镇是否对基层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重点抽查复核,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五)查处资金监管不力问题。将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监管作为治理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查找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重点核查20××年农村低保提标提补情况、资金发放情况,以及分配、审批、支付等环节把关不严、资金滞留结余等问题,严肃查处贪 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农村低保资金等问题。
(六)整治核对不规范问题。指导乡镇统一个人授权书法律文书的使用,依法做好家庭成员之间的委托声明,重点查授权签名是否存在笔迹一致、指模不全,对不能亲笔授权的是否按有关法律规定做到合法授权。规范核对委托查询,严格审查发起核对委托书是否有具体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严禁委托与被委托是同一个部门或单位的现象。开展核对信息安全管理检查,对核对报告随意堆放,核对平台随意登入、查看的现象重点检查。加强“一刀切”机械使用核对结果进行救助审批问题的检查,指导督促社会救助部门科学 运用核对结果。
三、任务措施
(一)按时动态调整。全面落实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把新增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坚持对农村低保常补对象家庭每年复核一次,对非常补对象至少半年复核一次,全面复核农村低保在保对象,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维持、提高、降低或者停发低保资金手续。
(二)加强数据比对。一是加强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比对。根据我县农村低保动态变化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台账比对,全面摸清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合情况,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二是加强农村低保业务统计报表、工作台账、财务数据与数字民政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数据的衔接比对,严防出现多套数据,严防统计台帐数据与系统平台数据“两张皮”现象。
(三)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治理工作台账。建立20××年全县专项治理工作台账,指导各乡镇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目标、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跟踪督促任务落实。二是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各乡镇要认真收集有关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县局将组织各乡镇学习交流,将好的典型做法推荐到市《民政工作通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专刊,推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在县、乡镇两级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制定群众投诉举报值守人员通讯录,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切实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效率。
(四)强化督查督办。一是加强调研指导。对于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上报情况不及时的乡镇,加强实地调研指导,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大问题线索督办力度。通过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农村低保经办中的腐 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三是开展明察暗访。协调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掌握基层农村低保经办第一手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五)提升整改成效。一是落实整改措施。社会救助局及乡镇要深入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2018年专项治理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各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对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乡镇进行重点督导。三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县民政局在门户网站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农村低保政策、标准和对象有关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六)规范核对工作。实行工作抽查,依托“数字民政”系统对核对授权、委托、身份信息等资料进行抽查,对授权实质性审查把关不严的给予渎职处理,对工作人员违法代签造成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开展核对信息安全巡检,对没按要求做好信息安全的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定期对核对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结合巡检工作“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评估的重要依据,对出现责任事故或舆情影响的,取消优秀评估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全县民政系统要高度重视,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纳入重点工作安排,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县、乡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安排,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确保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县、乡民政部门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排查农村低保工作、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中的问题短板。要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检查、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违规违纪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加强规范管理,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定期报告进展。以乡镇为单位,分别于4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对辖区内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报告和工作台账(含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同时按季上报本地查处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篇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好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工作目标
瞄准工作中容易疏忽的环节、容易出错的地方,以中央和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问题整治和脱贫攻坚“秋冬巩固”攻势为抓手,集中治理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问题,持续做好问题整改,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 败隐患和作风问题,促进农村低保工作更加精准、更加规范。
三、整治任务
从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三个层面启动专项治理整治工作,衔接已经开展的城乡低保监督检查和正在开展的城乡低保“脱保”“漏保”专项治理两项工作,持续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一)聚焦政策落实。1.解决好“错保”问题。在城乡低保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持续做好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工作。(1)区级层面,每2个月比对一次殡葬改革数据,每1个月比对一次建档立卡数据,对及时将死亡数据、建档立卡减少数据等向乡村两级反馈,查实对象及时予以剔除;每年组织乡村开展一次年审工作,对所有在保对象发一起不定期核对工作,准确掌握在保对象家庭经济财产变化情况。(2)乡级层面,认真入户核查区社会救助局反馈的信访事宜,11月份左右对建档立卡“五类档外”人员进行一次全部清查,对村(社区)摸底数据进行把关,该清理的全面清理。(3)村级层面,持续做好在保对象的动态管理信息上报,重点关注死亡对象、出嫁女儿、退休人员等对象和因情况好转而购买车辆、房产的家庭是否及时退出低保。2.解决好“漏保”问题。(1)城乡低保方面,重点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建档立卡一般贫困户,根据政策要求是否符合低保标准,并认真开展数据摸底、入户调查和审核审批工作;关注曾经递交申请未被审批对象,特别是数字民政预警信息是否可以根据家庭事实,作出合理说明并及时向区社会救助局反馈。(2)特困供养方面,重点关注无赡养义务人的老年城乡低保在保对象,是否符合特困供养标准;死亡且符合政策要求的特困供养对象,是否存在未及时上报,导致未能发放丧葬费情况。
(二)聚焦程序规定。1.解决好核对问题。(1)把握核对时限。数字民政核对报告适用时限为6个月,被剔除对象超出6个月后再次申请的,必须发起不定期核查;新申请对象在入户核查结束后,初步认定符合条件的,必须与立即录入核对,尽量缩短审批时限。(2)规范核对文书。必须严格对照核对授权书要求填写,字迹清晰,无委托书的严禁代签,自9月份起,所有核对授权签字村(社区)必须拍摄一张电子照片由村民政专干留存,留存时长1年。(3)规范核对录入。录入核对平台的身份证、户口本必须为原件拍照,证件必须与核对授权书填写人员、核对录入人员一致。2.解决好数字民政信息清洗问题。完善数字民政审批信息,必须与实际资金发放一致,区社会救助局将下发比对数据到乡镇街道。3.解决好档案资料不完整问题,严格对照区社会救助局两次培训会议要求,开展档案检查,查找是否存在档案资料不齐、公示不对外、该签字盖章的用打印代替,及时补齐相关档案资料。
(三)聚焦作风优化。1.发挥主动发现作用。彻底整改村(社区)一级拒接材料现象,主动发现可能符合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并及时告知政策要求。2.缩短审批时限。对社会救助系统中反馈的业务超时数据,加快核查审批,对积压数据进行清洗,力争将审批时限控制在2个月以内。3.扎实开展城镇扶贫工作。及时将新审批的城镇低保对象录入城镇扶贫系统,对已录入数据不完善的尽快完善,新发现变化家庭及时对数据进行更正。4.完善近亲属备案。对城乡低保在保对象重新进行近亲属备案,申请人或在保对象与低保经办人和村(居)干部的近亲属关系的,都必须备案(备案表见附件),近亲属备案表由干部亲自填写,乡村汇总收集。未进行近亲属备案的,直接以优亲厚友论处(低保经办人员指具体办理和分管审核审批的区民政局及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5.持续做好社会救助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认真搜集甄别及时上报涉黑涉恶线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上级民政部门推进社会保障扶贫的重要抓手,是完成主题教育专项问题整治的关键所在,区民政局成立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社会救助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社会救助局全体干部为成员,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专班,真改实改。
(二)强化政策适用。区乡村三级均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特别是要认真学习省市对政策的调整规定,灵活掌握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相关政策要求,综合施策,既保证政策执行、又兼顾农村实际,切实做到因人因户施救。
(三)把握时间节点。持续做好纠正“错保”,每月开展动态管理;完善数字民政清洗,9月底前数字民政审批信息与实际相符;集中精力治理“脱保”“漏保”,10月底前力争完成所有符合对象的审批工作;做好近亲属备案工作,备案表请于10月10日前报区社会救助局。
【篇三】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梳理我乡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 败问题,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工作中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经办服务不规范的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不实问题,认真整改工作运行中制度和机制不落实问题,有效防止和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扶贫开发中的托底作用,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二、主要任务
(一)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 败问题。严肃查处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村委会干部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严厉惩治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利用职务便利,贪 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套取挪用、吃拿卡要、违规发放、优亲厚友、乱收费以及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家人、亲属和他人办理低保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工作中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经办服务不规范问题。认真整改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直接将某类群体或个人纳入低保保障范围问题;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对象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不完善,未通过省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开展核对工作问题;认真整改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效率低下问题;坚决纠正以“低保有名额限制”为由拒绝受理低保申请或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纳入救助范围问题;认真整改经办服务人员不按规定解答社会救助政策,造成困难群众认为“没房子、年龄大、有大病、有残疾”才能办低保的错误认识问题;认真整改不公开或选择性公开社会救助政策、审核审批程序、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信息等内容,暗箱操作,欺上瞒下;认真整改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建立投诉核查举报制度,不按规定公开信访监督咨询、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三)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不着实问题。坚决纠正脱离实际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出现不达标或标准过高问题;坚决纠正“补差式”救助政策不落实,未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据实确定补助额度,仍然采取“分档救助”问题;坚决纠正对超政策范围内实行“按人保障”、造成符合“按户保障”的家庭未依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问题;坚决纠正对“支出核减”政策不落实,造成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家庭实际生活困难的家庭应保未保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不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比对工作不扎实,分类标准不明确,台账管理不精细,未按照“无力脱贫、支出核减、重点保障、脱贫渐退”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相应保障范围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不共享问题。
(四)认真整改工作运行中制度和机制不落实问题。聚焦制度和机制不落实问题,着力梳理、查找三个方面存在的风险点、薄弱点。一要全面梳理和查找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在村级协助、乡镇审核、公开公示、民主评议以及收入核查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点、风险点;二要全面梳理和查找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和发放过程中,在资金拨付、统计台账、证折发放、补助金代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和监管盲区;三要全面梳理和查找社会救助工作运行管理中,在村级协助、部门协作、上下协同、政府与社会合作等方面,存在的职权不明、责任不清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年6月)。乡民政根据区民政相关部署,针对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 败和作风问题,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印发各村。各村根据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结合各自实际,细化问题,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二)召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协调会议(20××年6月)乡民政组织各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做出部署安排,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推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扎实推进。
(三)全面排查农村低保对象。(20××年6月起持续进行)。全面排查全乡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同步排查近一年来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对已经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对象进行重新核查认定。要会同扶贫等相关部门逐户排查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确保“四个一批”落实到位。通过机动式明查暗访、随机检查、抽查等,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以及行政性纳入低保等问题。对操作程序规范、评定对象准确的继续纳入保障范围,反之要立即予以清退。
(四)持续开展整改工作(20××年6月起持续进行)。乡本级在对象排查和问题查摆基础上,加大四个力度,强化执纪问责。一是加大查处力度。对农村低保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列出重点案件,及时会同乡纪检部门,重点督查督办。乡本级民政办面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线索统计台账,受理群众关于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 败问题投诉举报。对于反映民政部门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会干部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移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查处。二是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边查边改即行即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不能即时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表、责任人,积极推进整改。要有针对性,注重整改质量,政策设计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及时调整完善;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存在作风问题的要抓紧整改落实。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力求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加大案件曝光力度。乡民政要及时通报曝光本地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领域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压力传导,提升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村委会干部的“高压线意识”促进责任落实。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腐 败和违纪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问责。
(五)着力完善规章制度和健全长效机制(20××年6月起持续进行)。一是强化建章立制,注重工作根本。根据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完善农村低保的政策措施,制定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近亲属备案等关键环节的规范性行政文书,依据规范性行政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二是加强机制建设,注重整改长效。在思想教育培训、信息公开示、问题发现收集、质量监督检查、案件通报曝光、信访投诉举报、工作协调配合等方面,加快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效果长远。全面运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重点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大型农机具、政策性财政补贴、扶贫建档立卡增收等信息的核对。要强化公开公示、注重关键环节。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公开公示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或者不公示等行为,要利用乡本级、村委会永久公示栏,对低保对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村委会、享受低保金数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联动,形成合力。乡民政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各村尽快制定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安排,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确保工作落实。加强上下统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整改、力求实效。对于本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乡民政办将认真梳理,立行立改。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确保“阳光低保”全面推行,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三)汇总情况,定期报送。各村要定期向乡民政报告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等。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注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让主旋律更响亮、让正能量更强劲,各村在活动开始前、进行中、结束后,都要积极开展宣传;要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信访、舆情;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引发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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