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教师招聘_2020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才特招行动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副标题:2020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才特招行动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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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20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才特招行动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签约、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招聘时间地点

  10月20日14:00-17:00吉林大学(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前卫南区排球馆

  10月21日9:00-11:30全季酒店(长春金融中心解放大路店)(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四楼会议室

  10月22日9:00-11:30东北大学(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学生活动中心一楼中厅

  10月22日14:00-17:00锦江都城沈阳三好街酒店(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76号)一楼会议室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双一流高校I类”,允许应聘的人员范围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高校毕业生。(高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2)。

  2、“双一流高校II类、全球300高校”,允许应聘的人员范围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全球300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含ARWU、TheTimes、QS、Usnews四大机构2017年以来排名,其中ARWU排名见附件4)。

  “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全球Top300高校排名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位、学历、专业、资格等具体要求。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人才特招行动”(东北站)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应聘岗位的学校范围、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需有对应关系。

  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0年10月20日。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签约、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现场报名

  1、时间地点:

  招聘时间地点

  10月20日14:00-17:00吉林大学(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前卫南区排球馆

  10月21日9:00-11:30全季酒店(长春金融中心解放大路店)(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四楼会议室

  10月22日9:00-11:30东北大学(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学生活动中心一楼中厅

  10月22日14:00-17:00锦江都城沈阳三好街酒店(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76号)一楼会议室

  2、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

  (1)报名表(附件5)。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

  (2)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除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在现场报名的同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缺少的材料属于非招聘要件的可按照招聘主管部门要求事后补交。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面谈)和签约

  本次招聘通过面试或面谈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测评。

  面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当场进行面谈,面谈结束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达成双向选择意向的,可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面试。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也可在招聘会结束后,统一组织面试,并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内容以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为主。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签约。招聘单位与考察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告。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考察组需对考察人选做出全面、详实、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察人选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确定聘用人员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同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聘用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受单位常设岗位数量限制。

  五、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人才特招行动,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专门负责招聘有关工作。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监督电话:

  张店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33-3148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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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人才特招行动”(东北站)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双一流高校I类”高校及学科名单.docx


“双一流高校II类”高校名单.doc


世界大学学术排名.xls


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人才特招行动”(东北站)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2020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才特招行动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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