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郑州市区中招政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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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郑州市教育局了解到,2023年河南郑州市区中招政策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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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9日上午,郑州市教育局召开2023年郑州市中招工作会议,并进行新闻通气。今年,郑州中招考试时间为6月26日〜28日,中招总分700分。


  【关键词:数据】


  2023年,郑州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共编制1778个班,其中公办学校1209个班,占比68%,民办学校569个班,占比32%。


  今年,郑州市区(含上街区,下同)中招考试报名人数为7.1万人,比去年增加约5000人。今年,郑州市区普通高中共编制招生计划968个班,比去年增加101个班,增加学位5050个。其中,公办高中530个班,比去年增加了79个班、3950个学位,占比54.75%;民办高中438个班,比去年增加了22个班、1100个学位,占比45.25%。


  【关键词:报名】


  所有学生均需网上报名


  今年,郑州市区普通高中报名均需在网上进行。


  郑州市区(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上街区)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通过河南省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gzzs.jyt.henan.gov.cn/zk/,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平台”)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填报志愿学校。


  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是5月28日8:00〜5月31日23:59。


  返郑学生这样报


  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在郑州市区以外学校就读、返郑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网上(zzlx.zzedu.net.cn以下简称“市中招信息采集平台”)申请报名成功的考生,通过高中招生平台(gzzs.jyt.henan.gov.cn/zk/)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填报志愿学校。


  【关键词:考试】


  中招总分为700分


  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由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郑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评卷和录取。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其中体育考试分值7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分值3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值。2023年中招考试成绩总分值为700分。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U盘和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初中学校对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原则上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其中D等原则上不超过5%。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毕业学校和考生本人。考生成绩通知单既显示等级成绩,也显示学业考试原始成绩。八年级地理、生物两科成绩通知单只显示等级成绩。


  【关键词:志愿】


  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共分五个批次


  今年,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共分五个批次,其中省提前批次两个,第一批次为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第二批次为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和河南省体育中学。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三个批次为:第一批次设置两个学校志愿,第二批次设置一个学校志愿,第三批次设置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各一个志愿。


  郑州市区招生的3个批次招生学校一览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三个批次学校分别为:


  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市第一中学、郑州市第二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五高级中学、郑州市回民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七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九中学、郑州市第十一中学、郑州市第十二中学、郑州市第十六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十七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十九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二十八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三十一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十七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五十六高级中学、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市第一〇一中学、郑州市第一〇三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一〇六高级中学、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郑州龙湖一中、郑州市郑开学校、郑州航空港第一高级中学、郑州航空港外国语高级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第七十四中学、郑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郑东新区外国语中学和清华附中郑州学校。


  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为:郑州市第十中学、郑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十八中学、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郑州市第四十四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一〇二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一〇七高级中学、郑州市扶轮外国语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二十中学、郑州市第二十九中学、郑州市第三十六中学、郑州市第五十三中学、郑州航空港区高级中学、郑州市上街实验高级中学和郑州艺术幼儿师范学校(普高班)。


  第三批次录取的学校(项目)为: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民办普通高中。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3个批次志愿填报有要求


  考生在学业考试之前填报志愿。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其中的一批或几批学校志愿。


  所有考生均可在符合报考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个人意愿报考省提前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


  考生选择郑州市区第一批次学校志愿时,需要填报两个志愿且两个志愿不能为同一所学校。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学校的志愿填报规则为:


  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的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分别为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和第三批次录取学校(项目))志愿。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分别为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和第三批次录取学校(项目)志愿。


  在郑州市区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对象的考生,可以填报两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即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三批次录取学校(项目)志愿。有艺术潜质的考生,可以填报郑州市第一〇六高级中学。


  报考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学校、第二批次学校的考生须在“是否同意调剂”一栏填写自己的意见。


  【关键词:录取】


  普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中招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考生报考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分学校划线、分学校公布、一次录取


  录取顺序按照志愿设置规则,依次进行。首先进行省提前批次的录取,已被省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下各批次的划线录取。


  参加郑州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须有地理、生物成绩。郑州市区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生物、地理成绩均须达到C级(含)以上。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为,实行分学校划线、分学校公布、一次录取的办法。录取时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班额控制标准一次性确定每个学校的录取分数线。


  第一批录取学校录取时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录取,如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学校;如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高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如达不到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录取分数,再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录取。


  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学校的录取顺序为:统录生、分配生。


  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志愿学校录取,且同意调剂的考生,由郑州市中招办调剂到招生缺额学校。一经调剂,不再调录。


  31所学校招收分配生


  普通高中招收分配生的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的60%。


  今年,接收分配生的学校有31所,分别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市第一中学、郑州市第二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五高级中学、郑州市回民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七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九中学、郑州市第十一中学、郑州市第十二中学、郑州市第十六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十七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十九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二十八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三十一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十七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五十六高级中学、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市第一〇一中学、郑州市第一〇三高级中学、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郑州龙湖一中、郑州市郑开学校、郑州航空港第一高级中学、郑州航空港外国语高级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第七十四中学、郑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郑东新区外国语中学和清华附中郑州学校。


  分配生录取办法看过来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就具有分配生资格:


  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各初中学校要在报名前,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分配生的录取过程分以下三步:


  第一步,按照各学校招生计划内招生总数的40%划定录取分数线,分数线以下考生按照录取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数及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步,分配生的录取标准控制在考生所报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学校统招录取线以下50分,并且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三步,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分,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如果个别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没有完成,空缺的计划转录统录生。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分配生的录取只针对考生的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关键词:照顾对象】


  按照有关规定,在2023年郑州市区中招录取时,对以下情况予以照顾:


  (一)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二)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 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 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三)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四)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学业成绩照顾5分,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学业成绩再照顾5分。


  (五)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六)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


  (七)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八)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九)高层次人才子女照顾依据郑州市教育局和中共郑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招生入学服务工作的通知》(郑教组〔2022〕24号)要求执行。


  (十)考生中的残疾学生,只要能坚持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学校要一视同仁,予以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奖励加分条件,只取其中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分录取条件,只取其中降分幅度的一项分值,不累计降分。以上各类照顾不累计计算,以照顾幅度的一项为准。


  所有照顾对象经郑州市中招办核定后,将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关键词:招生纪律】


  郑州市中招办严格招生纪律发现违规可举报


  为维护正常招生秩序,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郑州市中招办严格以下纪律:


  一、严格落实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等规定,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行为。


  二、严禁高中学校与考生提前签约,违规圈占生源;各初中学校必须将2023年享受分配生资格名单向家长公示。


  三、各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诱导、代*生填报志愿或擅自更改考生志愿。


  四、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认真审核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五、严禁各种违规收费,严格执行收费政策。


  六、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严禁以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名义随意设立分校或校外办学点违规收费。


  七、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校长责任。


  考生或家长若发现违规行为、收到与招生政策不一致的虚假宣传或误导性信息,可拨打举报投诉电话(0371)86588056。


  【温馨提醒】中招有问题可拨打这4部电话咨询


  今年,郑州市中招办继续开通热线,为家长答疑解惑,有疑问的家长可拨打以下四部电话:


  (0371)86588050


  (0371)86588051


  (0371)86588052


  (0371)86588053


  原文标题:关注!2023年郑州市区中招政策发布!5月28日开始网上填报志愿

  文章链接:https://zzjy.zhengzhou.gov.cn/zz/739410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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