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6年度太原市地方志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2016年度太原市地方志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确定3名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2016年9月6日上午08:00前,在太原市地方志办公室门前(太原市新建路桃园二巷9号),集中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标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和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凡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3、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4、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6、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7、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原标题:太原市地方志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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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志办公室体检人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