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8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8日后出生)。
(三)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报名时未满规定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岗位简介详见附件1。常幼专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及时公布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岗位招满即止。
本次招聘采用邮箱报名。报考人员认真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将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cyzrsc@163.com,主题请以“姓名+专业+学历”格式注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3,符合开考要求,适时组织考试,以常幼专通知为准。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教育部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4.常幼专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5.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及组织
本次招聘按照常州市教育局和常幼专 制定的考试方案执行,采用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考核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如启动考试时岗位报考人数大于30人,将适时调整考试考核程序并提前告知考生。
常幼专将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考试地点在常幼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常幼专将在考试前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证明)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3.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4.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二)面试
1.岗位01-10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岗位11-15采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2.试讲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等。答辩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背景、岗位适配性、逻辑思辨与沟通能力、职业道德及岗位认知能力和综合素质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操作水平等。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三)笔试
1.笔试人员:面试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试。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组织任何培训。
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常幼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常幼专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5年(含试用期)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须在2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在常幼专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服务期满,原则上不得调动到教育系统外单位。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6508331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6509262,85681337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七、本公告由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1.2023年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5月18日
原文标题:2023年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公告(长期)
文章来源:http://rsj.changzhou.gov.cn/html/czrsj/2023/IQCNPLQO_0518/48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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