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对读书一点兴趣都没有,而有人却乐于其中,在平凡的生活中读一本好书,那滋味让山珍海味、海参鲍鱼都自愧弗如。
我在三四岁时天天叫嚷着要去玩,连饭也不肯吃。从早上一直玩到夜晚,却还不够尽兴。上小学了,老师布置的作业看都不看一下,上课更是无心听课,就只好望着窗外,老师讲的课我爱听不听,一放学就溜去玩,一些人尽皆知的常识都不知道,我却不感羞愧。有一次,老师叫我回答一个“鼎"字怎么写,我走上讲台,握起粉笔,却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怎么写,老师不好声气叫我下去坐好了。
我经过这一次事件后,我认识到读书识字的重要,并且下决心要认真读书认字、写字。由于我识字少,所以爷爷教我认读写字,我人生中读的第一本书是《三字经》,爷爷教我一遍又一遍,我自己读了很多次,已经认识文中许多字,并且能够把文章读得滚瓜烂熟了,不用爷爷讲解,我完全明白其中的意思了。这是我读的第一本书,虽然过程很苦,但觉得还是快乐的。
连续读了几本书之后,识字量大大增多了,可以读一些相对深奥的书。比如《东周列国志》,我阅读时不懂的字词就用手机查阅资料,用了好几天时间终于读完了。阅读使我知识面不断扩大,后来在全市小学生历史问答竞赛中我获得了第一名。
读书丰富了我的知识,读书让我明理,我明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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