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市政园林管理中心]2017浙江宁波宁海县园林管理局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7浙江宁波宁海县园林管理局招聘公告

时间:2024-03-04 22:30: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事业单位# 导语】2017浙江宁波宁海县园林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广大考生在紧张的备考中,不要忘记报名时间,切不要因为记错打印准考证时间而耽误您正常考试,®文档大全网恭祝各位取得佳绩。

因工作需要,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我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宁海县园林管理局;


2、岗位名称:办公室文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宁海县内常住户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14日以后出生);


3、文秘、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包含2017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


4、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吃苦耐劳、踏实肯干,身体健康,有团队协作精神;


5、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按县有关标准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11月10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宁海县园林管理局(塔山路6号),联系人:葛老师;联系电话:0574-65524061。


3、报名材料: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录用办法


经资格审查、综合面试后,择优录用。综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宁海县园林管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宁波宁海县园林管理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宁波宁海县园林管理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2017浙江宁波宁海县园林管理局招聘公告.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s2p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