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丽水日报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日报社为中共丽水市委直属的公益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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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
岗位 类别 |
招聘 人数 |
学历 /学位 |
专业 |
备 注 |
编辑、记者 |
专业 技术 |
10 |
大学本科 |
不限 |
获得市级优秀记者、优秀编辑荣誉的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获得市好新闻三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0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丽水市户籍(以2016年11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四)在市级及以上平面纸质媒体(或具有新闻资质市级及以上新闻网站)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两年(截止2016年11月16日),或者近两年(2014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16日)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文章(第一作者)200篇以上。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政府网(http://www.lishui.gov.cn/);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网(http://www.lsnews.com.cn)。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17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设在丽水日报社人力资源部(莲都区丽阳街491号)。
3.咨询电话:0578-2127953。
(三)报名要求和办法
报考人员需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弄虚作假,后果自负。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核减招聘计划在公告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总成绩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新闻专业知识》两门。《综合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新闻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丽水日报社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日报社会同丽水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日报社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和丽水网(http://www.lsnews.com.cn)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日报社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78-2098433,0578-2123022。
附表(点击下载):2016年丽水日报社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6年浙江丽水日报社招聘工作人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