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带班教师岗一4名,教师岗二1名。
二、岗位任职条件
(一)带班教师岗一
1、专业和学历要求:2016年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B040102)。
2、年龄要求:不限。
3、其他要求: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二)教师岗二
1、专业和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前教育专业(B040102),有教育硕士学位。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具备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三年幼儿园工作经验(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专业要求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至1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佛山市机关幼儿园,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联系电话:83203937,联系人:张瑞玲。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7日上午9:00-11:00。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后,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等方面。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016年广东佛山市机关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