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2017年度广西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简章

副标题:2017年度广西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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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简章


 


为及时补充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加快教师队伍建设的步伐,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3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7〕13号)文件精神,我市2017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441(其中:编制内199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242名)。为顺利开展 2017 年度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 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梧州市市直、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证明(注:由于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在 7 月上中旬发放给考生,如果个别考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核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的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三)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含招聘在岗代课人员专设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确定是否免笔试。如确有需要,可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增设筛选程序。


(五)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招聘条件:2003年6月30日前经县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并经核定、公示、备案且2017年12月31日止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在岗代课人员,可报名参加专设教师岗位的招聘考试。具体招聘对象范围详见《2017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


在岗代课人员还需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代课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任教证明、县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相关证明材料须在报名结束(4月10日)前提供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才能报名考试。


(六)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17年3月31日为界,如:35周岁以下,为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七)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24:00时以前。


(八)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九)关于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 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要求,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2017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和公示→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7年3月下旬)


2017年3月底前将梧州市、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考试招聘教师公告网址链接报广西招生考试院,并在梧州人才网、梧州教育信息网和在本市辖区内的各县(市、区)相关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2017年4月18日前完成)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快速通道”→“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9:00至4月10日17:30


3.资格审查。市直招聘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工作于 2017 年 4 月 11日 17:30前完成。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 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费每人每科 50元,不收取报名费。已缴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于 4 月 12 日 17:30 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并不得再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 1:3 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 4 月 17 日 9:00 至 17:30 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市直各招聘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 4 月 18 日 17:30 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各县(市、区)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根据有关规定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6. 应聘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特别注意是否有年龄、职称要求,是否有工作经历要求,是否有户籍限制等),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所有责任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市直招聘单位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从而导致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笔试(2017年5月13日)


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笔试考务、考场编排、试卷领取、保管回收等相关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市招生考试院具体承办。


1.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2.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13 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 100 分。


3.笔试地点:梧州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的照顾加分(含少数民族加分),总分不能超过25分(具体加分项目详见《梧州市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照顾加分表》)。代课人员报考非专设岗位不享受代课人员的照顾加分。


5.成绩查询(2017年5月下旬) 。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6.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7.评卷及成绩发放(2017年5月31日前)


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织统一评卷。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应聘人员笔试考试成绩。


8.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教育局、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通过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梧州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四)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2017年7月中旬完成)


面试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市、县(市、区)应按规定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 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 面试资格初审。市直各招聘单位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市直各招聘单位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交材料方式及地点以通知为准)。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证明、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递补时间节点由市、县(市、区)自行确定并公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由市直各招聘单位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梧州人才网、各县(市、区)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市直各招聘单位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前述面试资格初审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面试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面试的组织和实施。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 号文执行。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面试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和梧州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应书面通知其本人。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5.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


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6.面试成绩。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由市直招聘单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公布。


(五)考核(2017年7月20日前)


1. 确定考核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面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可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


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不需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规定比例直接进入考核程序。如出现末名同分的,取教龄最长者;如教龄相同,取学历者;如教龄和学历都相同,取职称者;如教龄、学历和职称都相同,取职务者;如教龄、学历、职称和职务仍然相同,则取获得荣誉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笔试复试,取成绩者进入考核。


2.考核。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公示(2017年7月底前完成)


1.体检。体检人选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复检。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 公示。对通过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实行公示制度。拟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梧州教育信息网和各县(市、区)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七)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2017年8月4 日)


1. 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2. 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招聘单位商有关部门确定是否组织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如复征,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将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梧州人才网、梧州教育信息网公布。


(八)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2017年8月上旬) 


1.补充招聘条件。参加了 2017 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2. 有关时间节点。 ①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8月 4日)。②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8月7日9:00至8月8日 17:30分)。③资格审查(8月10日前完成,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允许改报)。④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由各市自行组织完成。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四、招聘程序”的第“(四)、(五)、(六)”条执行。


3.其他事宜。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自治区不再统一组织二次补充招聘。


4. 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根据市、县(市、区)确定的时间完成。


(九)办理聘用手续(2017年8月下旬完成)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一经录用,不得再参加 2017 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应聘。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开设专门的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聘用人员按时到岗任教。


五、经费保障


报名系统维护、笔试命题、制卷、评卷等经费由广西招生考试院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费中按一定比例列支。其他经费(含补充招聘工作所需经费)由市、县(市、区)保障。


六、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七、其他事宜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本招聘简章后附件《2017年梧州市中小学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


(二)联系方式


梧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774-3824791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774-3817878


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3953035


梧州市长洲区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3823823


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2661870


梧州市苍梧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2671533


梧州市藤县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7291626


梧州市岑溪市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8224181


梧州市蒙山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6282034


                    


附件:1. 2017年梧州市中小学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编制内);


2. 2017年梧州市中小学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3.梧州市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照顾加分表。 


      


 


 


梧州市教育局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Ο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2017年度广西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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