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8月15日起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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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专业资格#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3年湖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已公布,8月15日起报考,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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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出版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0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初级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2个科目;中级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区设置及报名要求

  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各地新闻出版行业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他人代签制报考告知书。报考人员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并承担虚假的责任。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核查规定和要求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材料。对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考试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三、报考条件

  (一)在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与出版物策划、数字出版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出版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出版工作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出版工作,具备相应的出版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二)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四)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二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五)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申请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在报名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并如实选填是否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四、考试大纲

  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23年版)为准。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5日9:00—8月22日20:00

  (二)网上注册和资格核查时间

  2023年8月15日9:00—8月23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8月15日9:00—8月24日18: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10月9日9:00—10月14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2023年10月14日

  0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中级)

  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的规定,收费标准为68元/人·科。

  七、违纪违规处理

  人事考试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抽查监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考生将通报考生单位(社区、村),中国共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八、有关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各地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网信、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附件:

  1.报考注意事项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式样)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sP0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