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日期以招聘点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若因疫情等原因尚未取得的,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靖江市普通高中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在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江市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相关招聘学校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www.jingji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用邮件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招聘学校将在相关高校设立招聘点,招聘点招聘岗位和人数随招聘进程动态调整。前一招聘点已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工作自然结束;前一招聘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后一招聘点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空缺岗位将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公告发布后各岗位开始接受邮件报名,应聘人员根据公告要求将《2023年靖江市普通高中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资格审查所需要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相关学校报名电子邮箱,打包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学校+岗位名称+姓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24小时内登录报名邮箱,确认是否收到招聘单位的回复,如未收到,须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予以确认。因延误或未送达指定报名邮箱,视为未报名。请报名成功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开考前在有关高校(学校)接受现场报名,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第一次招聘点设立在南京师范大学,现场报名时间12月23日。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靖江市刘国钧中学、靖江市斜桥中学第一次招聘点设立在扬州大学,现场报名时间12月23日。如因疫情影响调整现场报名时间,将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现场报名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请关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后续各招聘点设立地点和具体开考时间在开考前7日通过靖江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招聘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招聘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要求适时组织考试,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每一招聘点开考后各招聘学校将及时公布招聘结果,并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岗位空缺等情况。
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前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应聘人员提供未网签的实时网页,报名时提供未网签的截图)、成绩表原件(须有高校教务部门印章)。③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根据公告发布的要求执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提前关注笔试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规定落实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考试当天查验行程卡和健康码,行程卡和健康码均为绿码,同时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有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可入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者,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
(五)现场签约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考察
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就业协议书正式生效。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学校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须在2023年的8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聘用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十三级。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三、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靖江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由靖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学校联系方式:
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0523-84809006,电子邮箱:1079156767@qq.com
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0523-89165306,电子邮箱:574136223@qq.com
靖江市刘国钧中学,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23-82660002,电子邮箱:157919812@qq.com
靖江市斜桥中学,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523-84219339,电子邮箱:zhaoping918@163.com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523-89118221(靖江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523-89118219(中共靖江市纪委、靖江市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0523-80292935(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邮箱:TZgkzpjbyx@163.com
指定网站: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www.jingjiang.gov.cn)。
附件>>>点击查看
1.2023年靖江市普通高中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23年靖江市普通高中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靖江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6日
原文标题:2023年靖江市普通高中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ngjiang.gov.cn/art/2022/12/16/art_62434_3438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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