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环评工程师报名资格审查由山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资格审查对象为本年度考试中在报考级别规定的连续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
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查对象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合格人员登记表、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山西省户籍或居住证等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发布《资格审查公告》:7月31日前
现场资格审查:8月2日至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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