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电话:2016年浙江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副标题:2016年浙江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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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3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2.岗位名称:征迁办财务人员2名,城建办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0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报考征迁办岗位的,要求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报考城建办岗位的,要求规划、土建相关专业。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2200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新桥镇人民政府组织办(新桥镇宁丰路10号);联系人:柳老师;联系电话:0574-65880790。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个人简历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6日


2016年浙江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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